盧森堡成為第四個法律允許安樂死的歐洲國家
2008年12月19日 09:3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2月19日電 盧森堡大公國議會18日經(jīng)過5個多少時的激烈辯論,最終以31票同意、26票反對和3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允許使用安樂死的法律。
這項法律一直受到盧森堡國家元首亨利大公的反對和全國民眾的廣泛爭論,在此次表決中有23個反對票來自首相容克所在的基督教民主黨。
這樣,盧森堡成為繼荷蘭、比利時和瑞士之后,第四個允許安樂死的歐洲國家。(李震)
【編輯:張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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