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6日電 薩達姆的首席辯護律師5日表示,薩達姆日前致信伊拉克高等法庭法官,稱他將抵制出庭接受有關庫爾德大屠殺的審判,以抗議法官們阻止他發(fā)言并要求他一直保持沉默。
薩達姆的首席辯護律師杜萊米5日表示,薩達姆的辯護律師小組12月4日前往監(jiān)獄探視薩達姆,薩達姆將一封信交給了律師。薩達姆在這封信中稱,對于他本人在“屠殺”庫爾德人中起到的作用,他以及自己的辯護律師們一直被剝奪了澄清事實的權力。
薩達姆的信中說,“我舉了三次手,希望可以澄清當時發(fā)生的事實,但卻連一次機會也沒有給。所以我想告訴你,我不會再繼續(xù)接受你以及其他人的侮辱了。我希望你們不要再讓我參加這起新鬧劇的庭審了,你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伊拉克高等法院發(fā)言人此前表示,薩達姆的辯護律師已經(jīng)正式對薩達姆的死刑判決提出了上訴。但薩達姆的首席律師杜萊米卻表示,辯護律師團中的2名成員3日提起上訴,但到11月23日律師團才收到了判決書的復印件,這延遲了上訴的過程。根據(jù)伊拉克法律,死刑案犯自動獲得上訴權利。但是辯護律師必須在30天內遞交正式的上訴書,詳述進行上訴的法律基礎,并且提供新的證據(jù)。律師也可以請求減刑。杜萊米說,“最終我們可以這樣做了。為了阻礙上訴過程,法庭延遲了發(fā)放給我們上訴必需的相關文件的進程,所以我們不得不非常匆忙地準備上訴!
薩達姆目前還面臨著另外一項指控,法庭出示的證據(jù)顯示他在1988年發(fā)動了針對庫爾德人的大屠殺,當時總共有18萬人喪生,其中很多人死于毒氣。11月5日,薩達姆和兩名同案犯被法庭以反人類罪判處絞刑。薩達姆被控于1982年在針對他的一次暗殺未遂后下令殺害了杜賈爾村數(shù)百名什葉派村民。但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組織稱,檢方未能在杜賈爾村案的審判中提供證實被告有罪的證據(jù)。
薩達姆種族屠殺案首席檢察官法隆稱,他有一盤錄音帶和一些文件可以證明薩達姆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曾親自下令對伊拉克北部的庫爾德人施放毒氣。法隆說,安法爾軍事行動使18萬人喪生,伊拉克軍隊在這一軍事行動中廣泛使用了化學武器。被告中包括薩達姆堂弟、有“化學阿里”之稱的阿里·哈桑·馬吉德。被告?zhèn)兎Q,針對庫爾德游擊隊的軍事行動是合法的,因為庫爾德游擊隊在兩伊戰(zhàn)爭中站在伊朗一方。
法隆還表示,他已掌握了薩達姆和復興黨北部地區(qū)高級官員在巴格達舉行會議的錄音帶。薩達姆在一盤錄音帶中告訴復興黨北部地區(qū)的高級官員,他們只能在獲得他的授權的情況下才能使用化學武器。法隆透露,檢方還掌握了薩達姆辦公室下發(fā)的下令在安法爾軍事行動中對庫爾德人使用化學武器的文件,薩達姆在這些文件上簽了字。法隆說:“只有薩達姆本人可以下令對庫爾德人使用化學武器。檢方將向法庭提供這些錄音帶,法庭將對錄音帶進行評估以作出它們是否可被采用為證據(jù)的決定。” (畢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