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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能對中國進行牽制,提高談判的“要價”,日本方面“臨陣抱佛腳”,采取了抓緊通過新法律等措施
據(jù)日本共同社報道,本月13日,日本執(zhí)政的自民黨、公明黨和在野黨民主黨等主要黨派就一項確保日本在開發(fā)東海天然氣時其船只安全的議案——“海洋建筑物的安全水域設定相關法案”的內(nèi)容達成一致,并決定把該議案和此前三黨達成的一項旨在強化海洋政策的法案——“海洋基本法案”一起提交國會,想在3月底前在日本國會獲得通過。
趕在談判前“抓緊”立法
共同社指出,該法案主要針對日中兩國存在對立的東海油氣田開發(fā)問題,保證日本船只在東海海域?qū)嵤┰嚥勺鳂I(yè)時的安全。
為爭取能在3月底獲得通過,三黨還決定利用委員長提案的方式向國會直接提出,以省略在眾議院國土交通委員會審議的程序。
共同社在日本“海洋立法”的報道中還特別提到,“迄今為止,中國仍采取無視日本的意向的姿態(tài),在東海海域的‘春曉’(日本稱‘白樺’)等進行油氣田開發(fā)。”
本著協(xié)商解決東海問題的精神,中日將在本月下旬再次進行局長級磋商,此外日本首相安倍晉三還將與4月份到日本訪問的溫家寶總理進行會談。如此看來,為什么日本急著“海洋立法”的意圖就十分明顯了。
共同社自然也看出了些玄機。該社報道指出,安倍晉三認為,為能“掌控”東海談判,對中國進行牽制,提高談判的“要價”,日本方面有必要采取推進試采等措施以顯示強硬的立場,指示自民黨政調(diào)會長中川昭一等盡快進行立法也是出于這個目的。
設“安全水域”阻外國船
“海洋建筑物的安全水域設定相關法案”是日本控制東海的新“招數(shù)”。在日本國土交通省和外相、經(jīng)濟產(chǎn)業(yè)相等進行協(xié)商的基礎上,該法特別劃定未經(jīng)許可禁止入內(nèi)的“安全水域”,目的是“保證作業(yè)設施和船舶航行的安全”。
不難看出,該法的目的在于阻止其他國家船只進入這些“安全水域”進行自然資源開發(fā)和科學考察等活動。(劉浩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