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九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在北京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qū)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草案。 中新社發(fā) 廖文靜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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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十二月三十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九日就香港政制發(fā)展問題作出決定,明確香港可在二0一七年實行特首由普選產生的時間表。今天香港各大報章都在頭版大篇幅詳細報道決定內容,并發(fā)表社論評論文章,高度評價中央作出的決定,認為這是香港政制發(fā)展的一個里程碑,各界應共同努力,使普選在十年后順利落實。
文匯報發(fā)表社評指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根據基本法立法原意和香港實際情況所能做到的最積極的政制安排,也是符合香港主流民意、最能為社會各界普遍接納的普選時間表。人大常委會明確普選時間表,不僅體現了中央對香港政治體制的決定權,顯示了中央按照香港基本法規(guī)定推進香港民主發(fā)展的決心和誠意,而且使香港政制的未來發(fā)展更加明朗化,為香港政治體制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香港的政制發(fā)展從此進入具體落實普選的新里程。
社評強調,特區(qū)政治體制的創(chuàng)制權及修改權屬于中央。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作出的莊重決定,代表了國家的意志,具有無可質疑的法律效力,不容挑戰(zhàn)。在人大就香港政制問題作出決定之前,有什么反對的意見都可以表達;在人大作出決定之后,就必須按照人大的決定來討論如何落實香港的普選進程。任何非理性的對抗,都只會虛耗社會的精力,不符合香港的利益,不會得到多數市民的認同。
明報社評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就香港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訂出時間表,對香港政制民主化進程而言,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突破,值得各方面珍惜,并以理性、務實和包容的取態(tài),建立共識,使雙普選真的能如期落實。社評認為,中央這次從憲制法律層面,以“一次過”方式,制定雙普選的時間表,旨在“止爭息疑”,也顯示了高度的政治智慧。
社評表示,希望香港的反對派人士在促進二0一七和二0二0普選方面,縱使不能有所助力,也切要避免成為阻力,因為如果繼續(xù)爭取二0一二雙普選,白忙一場之余,亦會變相扼殺了二0一七和二0二0普選的機會,違背了大多數市民的期望。
大公報社評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使一個具有憲制權威、符合港人意愿的普選時間表,已經歷史性地擺在全港市民面前。當前港人社會必須凝聚最大共識,對二○一七、二○二○這份普選時間表給予最明確、最有力的支持。如果反對派仍以為可以憑游行、搗亂的伎倆推翻二○一七的決定,那是癡心妄想。
星島日報社論說,人大常委會就二○一二年政改作出決議,表明二○一七年可以實施特首普選,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在來港的答問大會中,亦正面回應了特首曾蔭權提出二○二○年普選立法會議員的說法,中央對普選態(tài)度的積極和明確,超出了事前的種種猜測。社論說,未來十年,港人不再需要漫無休止的爭論,而是從立法、教育、培養(yǎng)政治人才等各方面,為迎接政制發(fā)展切切實實做工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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