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17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政制事務局已將有關(guān)行政長官選舉的實務安排的文件提交立法會。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擬定訂于在選舉當日前五星期,即二月中開始。香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指選管會會做出適當安排。
香港政制事務局已將有關(guān)行政長官選舉的實務安排的文件提交立法會。文件指,行政長官選舉首輪投票完畢后會實時進行點票。根據(jù)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在有競逐的選舉中,如任何候選人在任何一輪投票中,從所投的有效票總數(shù)中取得過半票數(shù),該候選人即為在有關(guān)的選舉中的勝出者。
文件指,倘首輪投票后沒有任何一名候選人勝出,將會進行另一輪投票。第二輪投票將于下午2時至3時進行,若然仍然沒有任何一名候選人勝出,第三輪投票將于晚上7時至8時進行。
根據(jù)香港《行政長官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如有兩名或以上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參選,每名選民可投一票,投票方式是利用有“(剔號)”的印章填劃選票。
香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選票設(shè)計不會包含候選人相片、所屬政黨或黨徽,只會標示候選人的名字。他又指,由于著次的選舉由香港自行統(tǒng)籌,安排會按既有選舉模式,投票會場將設(shè)有多個投票間,選委填寫選票后,將自行投放于票箱內(nèi)。
另外,對于是否舉行特首候選人公開論壇時,港府則重申,特區(qū)政府是否籌辦論壇仍屬考慮階段,未有最終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