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三日,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產(chǎn)爭奪案在香港高等法院預審,華懋慈善基金要求將案件推遲一至兩個月開審,代表陳振聰一方的律師麥至理對此提出不滿。圖為麥至理接受媒體采訪。 中新社發(fā) 譚達明 攝
中新網(wǎng)2月24日電 據(jù)香港《大公報》報道,已故香港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千億遺產(chǎn)爭奪戰(zhàn),23日在高院進行提訊,華懋慈善基金一方在庭上指已收到部分注資,但由于剛轉換律師,需時再準備案件,要求法院把案件開審日期押后1、2個月,不過陳振聰及王廷歆一方表明反對,并指最多只可把案件押后兩周開審。
法庭25日將再作提訊,以決定案件的開審日期;饡拇砺蓭熢谕ネ庵杆麄儸F(xiàn)時有足夠財力應付審訊,但拒絕透露注資資金的來源,他又表示現(xiàn)時沒有收到指示會作和解。
上一次預審時曾高調(diào)到庭聽審的陳振聰,23日并沒有在法庭現(xiàn)身,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龔家成員23日也沒有到庭,早前代表基金會的英國御用大律師Geoffrey Vos及資深大律師翟紹唐23日均沒有到庭,改由資深大律師張健利作代表。
張大狀指現(xiàn)時基金會有足夠財力應付審訊,且剛于23日收到基金會的3000萬元支票,以支付上手律師的費用,他們也已獲得上手律師行的所有文件。
張大狀指由于剛于上周才轉由他接手,且于23日才獲得所有文件,需時作準備,故要求把審訊日期由4月27日押后1至2個月,至于具體押后期要待他們觀看所有文件后再作決定,故要求法院押后至25日再作提訊,他們會交代要求押后案件的具體時間及其余時間表。
不過陳振聰及龔如心家翁王廷歆一方即表示反對,并認為案件不應再拖延,并指案件最多只可押后兩星期至5月11日開審,法官最后決定把審訊日期押后至25日再作決定。
庭上,律政司司長代表沒有表示贊成或反對,認為要以公眾利益衡量,同時要定出實際可行的審訊時間。
基金會的代表律師何文基在庭外表示,基金會現(xiàn)時已獲得注資,應有足夠金錢應付訴訟。不過有記者追問是否有富豪注資,并有記者問到是否盛傳的“大劉”注資基金會時,何則一概表示不愿置評,他只稱現(xiàn)時基金會的資產(chǎn)仍是正數(shù),他們也在上星期起收到基金會的資金。何又表示基金會于23日簽發(fā)了2張共3000萬元的支票,用作支付上手律師行的費用,當中包括部分的專家報告費用。
何文基又強調(diào)他們要求押后開審并非要拖延審訊,而是需時間研究案件。他又指到目前為止,并沒有收到基金會指示會向對方提出和解。
何文基23日也透露,25日案件提訊時,陳振聰一方將會帶同數(shù)名他們的證人到庭并在庭上確認他們將于案件開審時出庭作供。何指他們均為一些有關事實的證人,但拒絕透露該些證人的身份,基金會一方也將會就是否接納傳召證人作出表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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