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1日電 據(jù)澳門日報報道,擾攘多時的何婉琪涉嫌誣告及誹謗何鴻燊案1月31日審結(jié)。“十姑娘”何婉琪被澳門初級法院裁定有罪,判處監(jiān)禁1年2個月,緩刑2年,賠償20萬元予何鴻燊及向澳門特區(qū)政府支付30萬元賠償,代表“十姑娘”的律師退庭后表示會上訴。
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高麗斯1月31日宣讀判詞時,直斥“十姑娘”漠視特區(qū)法庭的傳召,從未出庭應(yīng)訊,也沒有到警署落口供及接受檢察院調(diào)查,私下卻接受香港傳媒訪問,發(fā)表個人言論。案件是一宗家庭糾紛,但“十姑娘”行為明顯對何鴻燊形象影響深遠。由于何鴻燊在澳門是有代表性的人物,事件傷害澳門特區(qū)政府的形象。
這次裁決,合議庭裁定被告“十姑娘”何婉琪誣告及誹謗罪名成立,誣告罪判囚1年,誹謗罪判囚4個月,2項控罪合并判囚1年2個月,緩刑2年。裁決要求“十姑娘”自費在一份中文及一份葡文報章中刋登裁決要點,包括被判的罪名及刑期。高麗斯重申:“希望她從中好好學(xué)習(xí)。”
這宗官司源于2002年2月4日,“十姑娘”由律師歐安利、兒子何東舜銘陪同下到葡京查閱文件。期間,“十姑娘”報稱被單獨帶到一個辦公室,行動自由遭剝奪半小時。2月下旬,“十姑娘”到司法警察局報案,聲稱當日遭人剝奪自由及被恐嚇。何鴻燊因此被傳召問話,檢察院經(jīng)調(diào)查未能證實“十姑娘”所言,撤銷對何鴻燊的起訴。
2003年,“十姑娘”向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保安司長張國華及多個特區(qū)政府部門去函,內(nèi)容稱“澳門是一個不安全的地方,自覺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不會再現(xiàn)身澳門”。何鴻燊認為公函內(nèi)容針對他,決定循司法途徑,控告十姑娘上述言論乃誣告及誹謗。
賭王何鴻燊去年12月10日出庭作供指,當時“十姑娘”前來葡京查賬簿,當日氣氛平和。由于“十姑娘”有意將股份轉(zhuǎn)讓給滿威利,雙方約定翌日簽訂協(xié)議書,不明對方為何報警指遭他禁錮半小時。對于被司警傳召最令他不開心的是,自己須以“嫌疑人”身份自稱。
“十姑娘”與賭王之間的官司,可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月31日,中級法院受理“十姑娘”與滿威利公司為上訴人的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案,被上訴人是澳娛,由賴健雄、陳廣勝及司徒民正組成的合議庭,以評議會方式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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