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9日電 一名內(nèi)地女歌迷十三年來荒廢學(xué)業(yè)和工作,不惜四度來港找尋劉德華,連累父母為她圓夢而傾家蕩產(chǎn)相陪。本周日一家終償愿與劉聚會,但仍不滿未能單獨(dú)相對,老父憤然留下多頁死控遺書自殺,客死異鄉(xiāng)。香港《太陽報》發(fā)表評論表示,追星原來可以傾家蕩產(chǎn),追星原來可以穿州過省,追星原來可以跳海死諫,一字記之曰,慘!
評論表示,超級狂迷蘭州姑娘,十三年來為了一見偶像劉德華,做盡任何正常人也想象不到的壯舉,包括放棄學(xué)業(yè)、放棄交友、放棄工作,全情投入做一個“職業(yè)追星專家”,可謂驚天動地。更匪夷所思的是,癡情姑娘的父母甘心陪女兒赴湯蹈火,賣屋不打緊,賣腎不足惜,借貴利亦無怨無懼,總之要籌足旅費(fèi)讓愛女來港私會華仔——跟眾多粉絲一齊同會偶像成不成?不成!你這個禽獸不如的千古罪人劉德華!狂迷之父正是因為不滿只有同會沒有私會,憤而留下十二頁惡毒遺書一怒跳海,順便多給女兒一個私會華仔的堂皇理由:完成亡父遺愿。
評論指,追星追到跳海死諫,十三年苦戀落得一無所有兼家散人亡,值得同情嗎?非但不值得同情,而且該得譴責(zé)。劉德華曾經(jīng)批評過這位狂迷不忠不孝,所言甚是。當(dāng)然,由于有這么一個批評,又令狂迷多了一個私會華仔的理由:讓我見見你,解釋我為何并非不忠不孝。評論最后表示,偏執(zhí)從來是病態(tài)。(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