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日電 香港商人林建岳聘用英國專家,證明使用激光槍時會出現(xiàn)的“四大漏洞”1日終于曝光。但警方獨立專家、香港科技大學物理系教授譚永炎表示,該實驗部分內容對激光槍“不公道”。
據(jù)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1日繼續(xù)討論激光槍事件。林建岳曾聘請英國專家做的實驗顯示,即使用作偵測超速的激光槍,其光線對準車輛,也未必偵測到警方目標車輛的速度。
警方至今已收到417宗要求覆檢超速個案,102宗已完成覆檢,其中2張超速告票因編號錯誤獲撤銷。
光束反射誤讀車速
林建岳代表律師提供的光盤顯示,激光槍射出的光束可能會反射到附近車輛,以致錯誤讀取車速。實驗指出,由于光束經反射,因此激光槍不能準確偵測目標車輛與激光槍的距離,以及行車速度。至于目標附近的車輛,由于其光束先經目標車輛反射,因此其距離和速度也無法準確偵測。若兩部車一同移動,情況會更為復雜。
激光槍還會受“平移效應”影響,即使光束打向墻壁,激光槍感應器也會將操作員的雙手移動,錯誤感應為墻壁正在移動,令目標速度的準確性受影響。
平移效應影響精度
實驗顯示,由于激光槍射向遠處時,就如電筒照向遠方時一樣,光束會出現(xiàn)擴散。因此,操作員雖然將槍射向目標車輛,但在光束擴散范圍下的其它車輛,也會被激光槍所感應,而最后感應到的,往往只是離激光槍距離最近的車輛。
但譚永炎說,光盤顯示的實驗對激光槍的指控“不公道”。他表示,光盤中激光槍射向車輛,但仍然未能偵測到目標車輛速度,顯示激光槍誤差率曾經被調較。因光束由目標車輛反射到其它車輛,致錯誤讀取速度的情況,在現(xiàn)實生活中微乎其微,因為經反射的光束已很微弱,激光槍很難偵測得到。
學者指指控不公道
譚永炎表示,警方執(zhí)法時有豁免權,通常會將讀數(shù)減去4至6公里,過往測試紀錄中,最大誤差只是7公里,因此豁免權幾乎可以抵消誤差。雖然有時警員會因為車輛速度太快,令光束無法射向車頭的車牌位置,致光束射向車身,最終造成誤差。但這種情況通常都是對司機有利,因此不會構成高估讀數(shù)的情況。
此外,警方表示,自從激光槍準確性被質疑后,已就事件成立的工作小組,并統(tǒng)一警隊使用激光槍的訓練講義,由交通總部警司領導的工作小組提出建議,警方應改善同激光槍制造商的溝通,以及將警員操作激光槍的記錄,保存在計算機內。
自從林建岳的案件獲撤銷后,要求警方覆檢的417宗個案中,102宗已完成覆檢;2張告票因編號錯誤獲撤銷。約100宗因被告已繳交罰款和超過6個月,警方需尋求法律意見再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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