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19日電 中國的文字破為有趣,19日出版的香港大公報刊登署名“商子雍”的文章,以“報仇”一詞闡釋漢字中一些詞語的用法,而非要咬文嚼字的話,到底是不是顯得有些吹毛求疵呢?如下是該文主要內(nèi)容:
年輕時當過幾年語文老師,后來又編了幾十年報紙,咬文嚼字的習慣是職業(yè)使然。這不,剛才上網(wǎng)瀏覽,對一條足球新聞中的“報仇”之謂,我就大不以為然。
新聞的內(nèi)容,是一家媒體的記者對一位中國國奧隊球員的采訪實錄,時間是前不久國奧隊在香港賀歲杯的比賽中,以二比○戰(zhàn)勝了澳大利亞國奧隊以后。其中有這么一段應(yīng)該“咬嚼”的文字──
記者:接下來你們將要對陣米盧率領(lǐng)的牙買加隊,對這個隊了解么?
球員:之前我們也看了他們與香港隊的比賽,覺得這個隊伍實力不是很強,我們來香港的目標只有一個,就是來拿賀歲杯的冠軍的,所以對牙買加我們的目標只有一個,拿下他們。我們戰(zhàn)勝澳大利亞隊是為臺灣同胞報仇,他們不是大比分戰(zhàn)勝了中國臺北么。牙買加又把香港贏了,我們接下來為香港同胞報仇,哈哈!
記者:那么就祝你們奪得冠軍,報仇成功。
既然要針對前述文字中的“報仇”之謂加以“咬嚼”,那顯然有必要看一看辭書對這么兩個字的詮釋。
《現(xiàn)代漢語詞典》對“報仇”的定義是:“采取行動,打擊仇敵!睋(jù)此我要問:綠茵場上的比拼對手是不是“仇敵”?大概不會有人回答說“是”吧!既如此,那“報仇”之謂,可就是混淆兩類不同性質(zhì)矛盾的胡說八道了。
或有人爭辯說,“體育比賽是和平時期的戰(zhàn)爭”這么一個比喻,不是被許多人所認可嗎?既如此,用“報仇”來狀繪體育比賽也就并無不可,像你這樣咬文嚼字,是不是顯得多少有點兒吹毛求疵呢?
但我又要問:你知道“任何比喻都是跛足的”這么一種說法嗎?這種說法告訴我們,“以此物比彼物”的比喻,是很難做到毫厘不差的。即以前述比喻為例,戰(zhàn)爭和體育比賽固然都具有激烈競爭這么一種共同特性,但二者更為深刻的區(qū)別之處則在于,戰(zhàn)爭是你死我活的敵對廝殺,而體育比賽只是爭奪輸贏的友好競技;戰(zhàn)場上充溢著乖戾的殺氣,而賽場上則是被友誼浸潤著的比拼。正是由于此,我一向不贊成用與戰(zhàn)爭、與解決敵我矛盾有關(guān)的語言來報道體育比賽。因為,在競技體育比賽中,互有勝負是很正常的事,誰輸給誰也不至于引發(fā)深仇大恨,更不應(yīng)該把這種所謂的“仇恨”深埋心底,一有機會就想著“報仇雪恨”。在競技體育的賽場上,對有著健康人格的運動員、運動隊來說,應(yīng)該具備的是那種勝不驕,敗不餒,視友誼和比賽為并重的博大胸懷;可前述新聞中球員和記者的“報仇”之謂,卻顯現(xiàn)出一種狹隘、齷齪的小家子氣,實在是不足為訓!
退一步說,就算認可“報仇”之說,就算他們得到了臺灣和香港同胞的“報仇”授權(quán),以中國國奧隊的那么丁點兒實力,又怎么能十拿十穩(wěn)地做到這一點呢?前一晌,國奧隊因為在歐洲撒野遭受抨擊,顯得多少有點兒灰頭土臉,孰料剛剛贏了一場球,立刻就得意忘形起來,說起話來也特別口大氣粗。結(jié)果呢?輸給了“實力不是很強”的牙買加隊──這不是更加“苦大仇深”、從而更會被“報仇”的念頭折磨得坐臥不寧了嗎?
從古希臘時期的奧林匹克大會開始,“奧運休戰(zhàn)”就是人類這項盛會的一個光榮傳統(tǒng)。既然奧運會毫不含糊地讓戰(zhàn)爭走開,那運動員在參加體育比賽以及記者在報道賽事之時,也應(yīng)該努力張揚友好競爭的奧林匹克精神,堅決摒棄你死我活的戰(zhàn)爭心態(tài),尤其不可以無中生有地渲染仇恨,亂喊“報仇”,惟如此,才是代表著先進文化的發(fā)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