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土地賬
對宅基地換房存在不同理解的背后,是農民與地方政府之間,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增值收益分配權的博弈。奧秘則在于,政府試圖通過土地增值收益平衡建設資金。
公開資料顯示,“土地和資金缺口”為天津市“宅基地換房”的必要性提供依據。不過,《中國新聞周刊》記者接觸到天津方面的政府和學界,尚沒有人能對土地和資金缺口到底有多大給出答案。
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萬國華是天津市發(fā)改委委托的“宅基地換房”合法性課題組的帶頭人,他在為“宅基地換房”所作的一篇法律研究報告中指出,村民與村集體簽訂換房協議,村集體與政府簽訂換房協議,這一過程把集體用地實際轉化為國有用地。隨后,政府擁有了土地出讓、土地劃撥的權力,而開發(fā)商跟政府簽訂總體協議并出資,“前提是,村民必須自愿放棄宅基地!比f國華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政府并不認為自己能夠從中獲利!斑\作結果應該是農民不掏錢、政府不出資,實現項目自我的資金和土地平衡!痹旖蚴袞|麗區(qū)華明鎮(zhèn),為適應新城鎮(zhèn)發(fā)展現在已經改為華明街道,其黨委書記張長河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華明示范鎮(zhèn)項目開展得最早、規(guī)模最大,而且運作比較成功,天津已經因此把宅基地換房模式叫做“華明模式”。
具體做法是,華明鎮(zhèn)12個村共占有宅基地12071畝,新建小城鎮(zhèn)用于農民住宅建設和建設服務設施用地僅占3476畝,可騰出建設用地8595畝,“其中約有4000畝搞產業(yè)發(fā)展,另外的4000多畝通過掛牌出讓,土地增值收益將用于農民還遷住房及社區(qū)整體配套設施建設!睆堥L河說。
《中國新聞周刊》記者試圖弄清楚,這些產業(yè)發(fā)展和土地增值收益到底會有多大規(guī)模,政府需要為宅基地換房及后續(xù)配套服務付出多大的成本,但是天津方面的政府和學界尚沒有人提供這方面的預算數據。
華明街道黨委書記張長河目前能夠肯定的是:“土地增值收益應該是資金平衡有余,原來規(guī)劃的時候是投資37個億,回收38個億,現在看來投資已經不止37個億,回收也不止38個億!
“華明模式”正在天津廣泛被復制。2009年4月13日,天津市政府新批復了第三批12個示范小城鎮(zhèn)。至此,天津市已經有272個村莊以“宅基地換房”的形式消失,預期將節(jié)約土地4540公頃,相當于原來272個村莊占地面積的2/3。
“在不增加農民負擔和不減少耕地的基礎上,實現人口向城鎮(zhèn)集中、工業(yè)向小區(qū)集中、耕地向種田大戶集中,農民由一產向二產、三產業(yè)轉移。”項目具體負責人、天津市發(fā)改委區(qū)縣處處長郝玉興如此概括272個村莊、42.5萬農民的最終流向。
各地政府聞風而動,紛紛奔赴天津觀摩取經,“我們的接待任務太重了”。張長河忍不住感嘆,“關鍵是要實現資金和土地的平衡,因此區(qū)位選擇和當地的經濟條件、就業(yè)結構和收入水平等都非常重要!
“我們想弄回土地使用權”
“華明老百姓是沾光的,沒有這個試點不可能不花錢給你建房,政府不投資但是少收入。”張長河說,華明鎮(zhèn)戶均宅基地和房屋估價4至5萬元,到新建小城鎮(zhèn)置換一套80平米的住宅,價值超過30萬元,“農民高興啊,家庭財產一下就增加20多萬元!
赤土村的魏澤華并不買賬:“沒了土地,我們的子孫后代怎么辦?”潛臺詞則是,土地比房屋值錢。置身于遍布殘垣斷壁的村莊,56歲的魏澤華茫然不知所措,“你看這里像不像剛剛發(fā)生過地震?”
魏澤華的擔憂,部分源于6年前失去耕地的教訓。2003年以來,天津市東麗區(qū)以土地整合的方式拿走了部分村莊的土地,赤土村也因此失去了全部土地5萬畝,換來的只是人均10萬元的受益款,當年的補償標準為每畝地平均2萬元,“我們以為整合就是把土地集中在一起管理,整合以后還是咱自己的土地,哪里知道是以整合的名義變相賣地!”
回憶起當年不小心失去的耕地,魏澤華還心有余悸:“一畝地只得到2萬塊錢的補償,我們的子孫后代卻再也沒有土地了! 據不完全統(tǒng)計,近十年來,東麗區(qū)農民以各種形式失去的土地近20萬畝。
這次,擺在魏澤華和賈秋發(fā)他們面前的則是,放棄宅基地搬遷上樓。此前,宅基地在現實中被農民視為家產,并代代相傳。
魏澤華還不敢設想,自己何時能夠直接參與宅基地流轉,進而獲得土地增值收益,但是廉價放棄耕地的教訓已經使她和鄉(xiāng)親們開始意識到,不能再輕易放棄自己棲身的宅基地了,“我們想弄回土地使用權”。
對于政府許諾的諸如“薪金、租金、股金、保障金”等給予失地農民的補償,魏澤華也不再抱有太大的期望,已經56歲的她現在覺得,還是守著土地才能對得起已經6歲大的孫女——更何況,每個人能夠具體受益多少還是一筆糊涂賬!
天津市發(fā)改委區(qū)縣處副處長趙志華承認,農民集中居住之后,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以及土地增值收益怎么分配、農民如何入股等尚無具體辦法,“我們從2005年11月份就開始研究這些了,將來應該也是在鎮(zhèn)的這個層面上去運作,比如可以對集體經濟產權制度進行社區(qū)股份合作制改革。”她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以華明鎮(zhèn)為例,日前建設完工的宅基地復墾項目占地2000畝,年收入可達4765萬元,其中每畝土地毛收入2.2萬元——6年前,東麗區(qū)部分農民以平均每畝2萬元的價格失去了土地,并因此無緣分享后續(xù)土地增值收益;2006年,東麗區(qū)政府在軍糧城鎮(zhèn)永興村、東村、大安村和無瑕街西窯村的征地價格仍然是2萬元/畝;即使到了2009年,東麗區(qū)依然有土地以5.7萬元/畝的價格被征用。
這一次,搬遷上樓的農民如何參與類似復墾項目的收益分配仍不明朗。天津市東麗區(qū)華明街道辦事處農辦主任李健生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這個項目將來交由公司運作,收益也歸公司!
為此,華明街道專門成立了天津市濱海華明農業(yè)有限公司,新任董事長張國強也還不確定公司未來將以何種方式具體運作,至于農民個人如何參與收益分配更是無人知曉。
賈秋發(fā)就想知道,2003年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區(qū)征收貫莊村土地的28.3億元,為什么村民只收到了7億元,“其余的21億多根本沒見著,去向哪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