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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房價暴漲,還是低迷,限價房不可避免地成為市場各方矛盾的集中沖突點。就在廣州首個限價房保利西子灣全面交樓的同時,小區(qū)162戶一期業(yè)主卻以房屋質(zhì)量問題、逾期交房為名,起訴開發(fā)商保利地產(chǎn),此案將于4月8日在廣州白云區(qū)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曾被看作一件“大好事”的限價房,如今卻成為購房者和開發(fā)商共同的心病。
從搶購到棄樓
2008年初,國內(nèi)首個限價房保利西子灣以一口價6500元/平方米,正式對外銷售,首批843套房源吸引來將近3790位購房者的申請,經(jīng)過嚴格的抽簽有1400多位中簽者獲準選房,在開盤當日就有700多套限價房被搶購一空。
但一年之后的今天,一些曾經(jīng)滿心歡喜的購樓者卻以各種理由最終選擇了拒絕收樓,并將開發(fā)商告上了法庭。
造成這一結(jié)局的,顯然是過去一年中暴跌的房價。保利西子灣所在的廣州金沙洲房價在2007年10月達到最高點,超過12000元/平方米,但到今年年初,房價已暴跌至6000元左右。當初有幸抽中限價房的購房者,現(xiàn)在是欲哭無淚。
按照廣州限價房銷售政策,限價房交樓后五年內(nèi)不能流通,同時在5年到期后轉(zhuǎn)手,購樓者還需要彌補地價差額。補償額是按轉(zhuǎn)手時評估價格與限價房開盤銷售時價格差額的70%征收。也就是說,限價房基本上剝奪了房價升值給購房者帶來的收益。遭受了跌價損失,將來升值了,大頭還要給政府,限價房瞬時間由“香餑餑”變成“棄兒”。
事實上,不僅限價房,由于房價的暴跌造成購房者與開發(fā)商對簿公堂的案件,從去年下半年起就明顯上升,特別是在房價下降幅度較大的廣州花都區(qū)、白云區(qū)、黃埔區(qū)等,而這些案件大多涉及購房者拒絕收房。而在幾年前,當?shù)胤ㄔ旱姆康禺a(chǎn)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是開發(fā)商拖延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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