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于公共租賃住房和經(jīng)濟適用住房建設重點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中,市政府不但報告了“十件民生實事”中住房保障的成效,而且率先提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新模式、拓寬保障性住房供給渠道、兼顧非戶籍家庭需求并逐步納入住房保障體系等一系列創(chuàng)新性工作思路。
市政府:承諾超額完成
市政府在報告中指出,去年國土房產(chǎn)局同有關部門“百分之百完成”了“新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用地60萬平方米;開工、在建2.5萬套經(jīng)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可用于租售的住房不少于6000套”的三項住房保障任務承諾,三項指標分別達到60.54萬平方米、2.82萬套和6006套。
市政府更著重提出了住房保障的6大創(chuàng)新性工作思路:第一是率先提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新模式,將住房保障范圍延伸至無力購買經(jīng)濟適用房又不能享受廉租住房的“夾心層”低收入戶籍家庭,并逐步擴大到外來勞務工和引進人才;第二是通過清退政策性出租房、嘗試市場競拍與租賃方式、商住用地配建等方式拓寬政策性保障性住房供給渠道;三是大規(guī)模開展了全市戶籍困難家庭情況普查;四是兼顧非戶籍家庭需求并逐步納入住房保障體系;五是深化住房公積金和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六是創(chuàng)新“三次公示”、“兩次審核”等租售工作程序。
其中,針對我市戶籍、非戶籍人口結構嚴重倒掛的特殊情況,市政府在《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中規(guī)定:“將非戶籍常住人口低收入家庭按年限逐步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體系”。
解決保障房財力能承受
對于市政府就該重點建議的辦理情況,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們評價為“高度重視、雷厲風行、真抓實干、成效顯著”。
市人大常委會委員陳安仁提出,包括新進公務員在內(nèi)現(xiàn)在新來深圳的人“恐怕都買不起房”,因為住房問題可能導致高收入人群不愿意來深圳,至少要保證讓他們能享受到廉租房才行。另外將非深圳戶籍人口納入住房保障體系,深圳的財力是否能夠承受呢?
市國土房產(chǎn)局有關負責人就此回答說,根據(jù)測算深圳目前有4.5萬戶家庭屬于低收入群體,這個群體的住房保障問題完全能夠解決,目前出租屋等也已經(jīng)將公務員的住房問題考慮在內(nèi)。至于非戶籍深圳家庭的住房保障,調(diào)查顯示符合在深連續(xù)生活7年以上等條件的非戶籍家庭不到一萬戶,在深圳財政承受能力之內(nèi)。(記者 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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