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由劉革學等人發(fā)起的天津首例個人合作建房項目開始啟動,截止到2007年4月初,報名參加者已超過700余戶,并成立了5人組成的理事會,委托了兩家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具體承辦開發(fā)事宜,但是問及此事有幾成勝算?參與者大多回答:不到一成。
據介紹,合作建房項目參與的人不少,但其中觀望的人很多,真正交款的人不足百名。
與其他城市不同的是,天津市出現了兩批合作建房人,律師楊仲凱在今年3月也以個人名義發(fā)起合作建房。據稱,這是全國首例以律師名義發(fā)起的個人合作建房。不過,經了解,其進展同樣緩慢。
劉革學方面的情況是,原計劃委托專業(yè)管理公司全程運作項目,在這一環(huán)節(jié)上,合作建房參與者之間發(fā)生意見分歧,對于合作建房者提出的嚴苛要求,沒有管理公司愿意接受。有一家管理公司曾在合作建房發(fā)起初期提供了支持,并就此事征詢天津市政府方面的意見,因為始終沒有得到政府方面的明確答復,最終該公司沒有與合作建房者達成共識,明確表示不參與。
據天津合作建房策劃者稱,他們當前急需一個合作建房促進會這樣的組織來行使職能。參加者正在探討籌建天津合作建房促進會,以便將來有一個法人機構,出面組織這項龐大的工程,更好地做好這項工作。天津合作建房的現實表明,群眾更希望有一個類似溫州市場營銷協會那樣的組織來出面集資并組織運作合作建房項目,
溫州發(fā)起人趙智強日前到天津,與天津發(fā)起人劉革學及其支持者做了交流。趙表示贊賞天津提出的建立合作建房促進會的設想,并愿意一起努力盡快建立一個全國性的合作建房促進會。如果天津實現突破,這將是全國第一家個人合作建房促進會,并將會成為全國同類組織的發(fā)源地。
天津地產界名人、南開大學博士劉玉錄認為,合作建房方案不成熟參與者應有風險意識。在法國、德國、意大利、丹麥和瑞典等國,合作建房實施得比較成功,已經成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一個有效途徑。應該說,合作建房的大方向沒問題,不失為對目前房地產業(yè)的一種非常有益的補充,有助于整個房地產市場的理性發(fā)展。但是,合作建房的參與者一定要清楚,這絕不是解決高房價的靈丹妙藥,參加前需要把很多問題都考察清楚。
在資金籌措方面,天津的進展還很不理想,缺口很大。資金聚集過程也是一波三折。合作建房者先后聯系了中國民生銀行、中德住房銀行、光大銀行等多家銀行,因為合作建房者在接觸銀行后就對媒體宣稱該銀行表態(tài)支持,結果所有銀行都表示沒有對“合作建房”問題表過任何態(tài)度,最后都拒絕參與此事。經過一系列的挫折后,招商銀行在要求合作建房者不能擅自認為銀行接受儲蓄存款就等于表支持態(tài)度后,同意合作建房者按照正常儲蓄業(yè)務辦理存款。
據了解,合作建房代表者(理事會人員)也曾經一度面臨信任危機。許多方面質疑:如果按500名合作者,將有近2億元的龐大資金聚集,這筆巨資如何監(jiān)管,合作建房人如何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損失。如果2年內沒有實質性進展,按照約定存款的利息將用作管理費用,那誰來監(jiān)控這些費用的使用。在后續(xù)的施工、資金管理、產品分配等過程中,如何避免腐敗的出現呢?關于專業(yè)性方面,盡管合作建房者打算聘請相應的專業(yè)公司“打工”,但如果內部沒有足夠的專業(yè)性人群,造成雙方對接不上或者對接不到位,不但會增加開發(fā)成本,甚至直接影響工程質量。
合作建房作為一個復雜的工程,存在征地、辦手續(xù)、找施工單位、分房等諸多環(huán)節(jié),繁瑣復雜。三四百名互相不認識的合作建房者之間肯定會存在分歧。如何協調好每個人的利益,處理好各種復雜的關系,避免產生糾紛?就算合作建房能成功,價格確實比同等商品房低很多,這是否會成為有房人的一種牟利工具?因為合作建房并沒有設置任何門檻,炒房者完全可以憑借充足的資金進入,以低價獲得若干套房屋后再轉手獲利。
這些問題,在天津,目前依然無著。
盡管媒體一再追問,但天津市政府方面至今沒有對合作建房問題明確表態(tài)。(高鵬 高世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