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寧區(qū)房產(chǎn)局局長周久耕日前向媒體透露了一個“驚人”的消息: “對于開發(fā)商低于成本價銷售樓盤,下一步將和物價部門一起對其進行查處,以防止爛尾樓的出現(xiàn)!毕⒁怀,立即引起爭議聲一片。周久耕說,“查處不是為了處罰開發(fā)商降價虧本賣房子,而是擔心其造成的后果,我要對百姓負責。”(12月11日《現(xiàn)代快報》)
“查處低價房是對百姓負責”,這的確是一個雷人的邏輯。但周局長如果以為這是首創(chuàng)而要申請什么獎項的話,顯然又不大可能。因早在11月份,浙江某市領導就已作出過“房價大跌最終受害者是老百姓”的著名論斷。相比之下,以查處低房價來為百姓負責的說法和做法,頂多算是“百姓受害論”的一個山寨版而已。
據(jù)說查處低價房是有其合法性的,周久耕表示,“按價格法規(guī)定,低于成本價銷售,就屬于不正當競爭!薄秲r格法》所界定的不正當價格行為是“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jié)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的行為!蔽覈鞔蟪鞘谐善贩糠e壓嚴重,這已是公開的秘密。開發(fā)商之所以要低價售房,正是為了將積壓商品推銷出去,完全符合價格違法的排除性規(guī)定。何況,其目的只在于回籠資金以自救,絕非擠占市場。
查處低價房非但不合法而且也不合理。房產(chǎn)官員自恃的邏輯鏈條在于,開發(fā)商低價售樓會使其賠本,然后他們會卷款走人,最終導致出現(xiàn)爛尾樓,到頭來還是買房人吃虧,所以要查處,從而對老百姓負責。其間的問題在于,出現(xiàn)爛尾樓的原因必定是資金鏈斷裂,而資金鏈斷裂的最大可能原因是高價房難以出手。低價售房恰恰是加快資金回籠,以避免出現(xiàn)爛尾樓問題的解決之道。房產(chǎn)官員口口聲聲要查處低價房,恐怕難以解決爛尾樓問題,而會加速和放大這種風險。
更讓人感到詭異的是,公開房價成本民眾喊了多年,一直無人應聲,頂多有一番“涉及商業(yè)秘密無可奉告”的搪塞之語。而今,房產(chǎn)部門官員卻忽然變成了算賬能手,聲稱某些樓盤的房價已低于成本。試問,成本何來?未必官員口中念念有詞的成本,就是房價的真正成本。無公開透明則無公信力,這是現(xiàn)代社會所信奉的最簡單道理。而且,開發(fā)商自會按照市場的邏輯去計算自己的成本。(周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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