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所長李揚日前在“第八屆‘中國宏觀經濟運行與政策論壇’——住房與公共政策”上表示,住房需求應有一個層次,住房市場也應有一個層次。
李揚說,一個國家居民根據收入分成很多的等級,可支配收入也分成很多的等級,按照收入分配來看,我國收入分配的差距還比較高。在這種情況下,大家用一個標準,用一個房價衡量住房需求能否滿足是不對的。所以應該明確,有一些人要買房,有一些人不買房,有些人租房,有些人只能由政府提供廉租房,滿足他們基本的生存需求。
李揚建議增加和房地產有關的金融機構,F(xiàn)在國內有兩類機構,一種是商業(yè)性機構,依據商業(yè)原則發(fā)放貸款,這是必要的,但是不完全。還有就是住房公積金,有點類似歐洲普遍通行的住房儲蓄銀行,但跟住房儲蓄銀行又不一樣。住房公積金存在一些缺陷需要改革。應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創(chuàng)新跟住房有關的金融工具。(郭小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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