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10月14日,下同)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wǎng)站獲悉,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發(fā)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公告明確,具備7項條件,可報考2009年國家公務員。
這7項條件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2年10月15日至1990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公告》指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據(jù)悉,今年共有134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計劃招考萬余人。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了解此次考試的考試科目、體檢等詳細情況并要參加報名,可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wǎng)站 (www.mohrss.gov.cn)。報名時間為2008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記者 謝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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