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懷疑學生盜竊,重慶市某中專學校保安,先后將6名學生關在保安室,實施關押和毆打。因犯非法拘禁罪,3名保安和1名后勤部長分別被判處拘役3-5個月。
昨日,判決生效。
深夜毆打可疑學生
今年29歲的秦某是我市某中專學校的保安隊長。
去年10月31日晚上11時許,他和保安隊員陳某在學校大門外,覺得3個學生形跡可疑,便將他們帶至保安室盤問、檢查。檢查過程中,他們發(fā)現(xiàn)3人帶有繩子、夾鉗等,其中1人還有刀。秦某和陳某便對3名學生實施毆打,迫使他們交代盜竊之事。直到第二天清晨6時多,秦某等才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調(diào)查證實,被關押的3名學生沒有實施盜竊。經(jīng)法醫(yī)鑒定,其中1人被打成輕微傷。
迫使學生交代同伙
去年11月5日凌晨2時許,秦某等3人在該校學生宿舍抓獲1名正在盜竊的學生。
對該學生實施毆打后,迫使他先后交代出兩名“同伙”。隨后,那兩名學生也被帶到保安室。該校后勤部長楊某接到匯報后,也來到保安室,4人在保安室和后勤辦公室,對3名學生進行毆打,迫使他們交代盜竊之事,直至當天清晨6時許,秦某等才報案。
公安機關調(diào)查證實,那兩名學生沒有盜竊行為。經(jīng)法醫(yī)鑒定,其中1名學生被打成輕微傷。
保安必須依法辦事
“抓到學生后,為什么沒有直接送到派出所?”法官問秦某等4人。
“學校每周要發(fā)生兩三起盜竊案,上頭和學生家長的意見很大,我們壓力太大了!”他們給出了相同的答案。
公訴人朱軍檢察官表示,學校保衛(wèi)部門在開展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時必須依法辦事、合情合理。他建議學校:在加強安全保衛(wèi)工作時,加強對保安的綜合培訓,使保安具備在校園內(nèi)從事安全保衛(wèi)工作所必需的各項技能和法律素質。(王明 羅治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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