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師范大學大四學生羅彩霞怎么也沒想到,她的身份證竟被同學盜用了四年,當她面臨一系列問題時才發(fā)現(xiàn)。2004年,羅彩霞在湖南省邵東縣一中參加高考,不料卻沒拿到錄取通知書。但事實是,同學王佳俊頂替她上了大學。王的父親時任邵陽市隆回縣公安局政委。此事揭穿后,王佳俊的父親多次找羅彩霞“私了 ”,均未果。
羅彩霞始終如一的堅持,“自己的身份證號碼不能更改”,令人對這個小女子刮目相看。應(yīng)該說,此事發(fā)生后,羅彩霞經(jīng)歷了“糖衣炮彈”的誘惑,“甜言蜜語”的考驗:王佳俊本人及其父母適時向她表達了歉意,并承諾為其辦好畢業(yè)證與教師資格證,還要把她當作親女兒對待。
羅彩霞明明知道:“配合,榮華富貴;追究,艱難異!,但她不改身份證的意念堅如磐石。最終迫使對方為自己錯誤的行為付出了代價——“注銷王佳俊的證書 ”。在羅彩霞身上,我們看到了她的骨氣。正是這股正氣,讓我們見識了一個公民的鮮明面孔。我們每個人,都應(yīng)做這樣不改公民身份的人:面對強勢,敢于抨擊;面對重壓,敢于承擔;面對誘惑,敢于拒絕。崔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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