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xù)參加了多場針對今年高考考生和家長的咨詢會,每次都會有家長和考生提出相似的問題——“民辦學校和獨立學院的文憑,是不是正規(guī)?國家承認不承認?”
一些民辦學校和獨立學院的負責人告訴我,在招聘咨詢會上,他們被問得最多的也是這個問題,雖然能夠明顯感受到考生和家長的“歧視”,但他們總是耐心地解釋:列入國家計劃內(nèi)招生的學生,完成規(guī)定的學業(yè),畢業(yè)可以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本科還可以獲得學士學位。
我國民辦教育最近幾年規(guī)?焖侔l(fā)展,已占到高等教育2700萬在校生規(guī)模的16%。但不少事實表明,民辦學校和獨立學院尚未全面獲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社會認同。民辦學校與獨立學院的如此處境,很值得我國教育管理部門與民辦教育辦學者反思。
2003年9月實施的《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規(guī)定:民辦學校的教師、受教育者,與公辦學校的教師、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學、就業(yè)、社會優(yōu)待以及參加先進評選等方面,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權(quán)利。
但在實際辦學中,民辦學校卻很難與公辦學校平等。在一些地方的招生中,民辦學校和獨立學院的本科從第二批本科單列出來,成為第三批本科進行招生。去年,教育管理部門有關(guān)負責人在談到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時明確表示,民辦學校學生不在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之列。在談到教育發(fā)展的問題時,管理部門也多指責民辦學校的辦學不正規(guī)問題,似乎其只對公辦學校的辦學負責而不對民辦學校的辦學負責。還有些地方,這兩年才剛剛落實民辦學校統(tǒng)招學生假期火車票與公辦學校學生一樣享受半價的政策,還有很多民辦教育形式中的學生,根本就不在國家有關(guān)部門制訂的這些優(yōu)惠政策范圍內(nèi)。這些政策給考生和家長的感覺是,民辦學!安徽(guī)”,“低人一等”。
此外,一些民辦學校自身的辦學理念與辦學質(zhì)量,也是導致民辦學校整體形象受損的原因之一。近年來,屢屢曝光的招生詐騙行為,往往集中發(fā)生在民辦學;颡毩W院,這些學;?qū)W院借給學生國家承認文憑的名義,招來大批計劃外學生,而這些學生由于無法完成電子注冊,實際上卻是“黑大學生”———這種招生詐騙行為,涉及的學校不多,但影響面極大。家長和考生在報考民辦學校和獨立學院時,相關(guān)的擔憂油然而生。
在實際的辦學中,由于民辦學校很難獲得政府部門的辦學經(jīng)費支持(包括專門建設(shè)項目經(jīng)費、課題研究經(jīng)費),幾乎完全靠學生的學費維持辦學,因此,民辦學校和獨立學院的學費標準往往高于同層次的公辦學校。這種收費標準,給考生和家長留下的印象是民辦學校只想賺錢。
從我國高等教育的健康發(fā)展看,給民辦教育同等的辦學地位,切實清除目前存在的一系列不平等政策,是當務之急。民辦與公辦除了資金來源不同之外,辦學的地位沒有任何差異,而且,對于利用民間資金擴大高等教育資源,更應該有政策鼓勵與支持。另外,民辦教育必須以辦教育以及長久辦學為辦學宗旨,努力培育自己的辦學品牌。在咨詢會中,我就聽到有家長對心中存疑的家長說,“這幾所民辦學校辦了十幾年了,是老牌子了,辦學很正規(guī),畢業(yè)生出路也不錯!庇纱丝梢,堅持自身辦學的正規(guī),久而久之,自然可以獲得社會的廣泛認可。(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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