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在線訊(記者劉盼 梁坤 實習記者郭曉寧攝影報道) 5月13日中午,新疆法制報攝影記者郭詠在烏魯木齊市幸福路15小學附近采訪時,遭到一店主毆打,面部受傷。新疆記者協(xié)會副主席、新華社新疆分社社長樊英利前往醫(yī)院看望慰問受傷記者。
郭詠向記者介紹了當時的情況,“我在幸福路的學校周邊發(fā)現(xiàn)有按摩房、保健品店。中午1點50分左右,正是學生放學的時間,我在距離第15小 130米的地方看到有個‘情侶保健品店’,窗戶上都掛著一些很露骨的商品,有些老人捂著孩子的眼睛從那跟前過。”郭詠說,他走近該店開始拍照片。這時一個男的從店里走出來,對他進行辱罵,郭詠亮明記者身份后,該店主將他強行拉入店內摁倒在地,進行毆打,造成郭詠面部受傷。郭詠掙脫后,撥打了110。幸福路派出所民警趕到現(xiàn)場后,將打人者帶回派出所調查。隨后郭詠自行到醫(yī)院檢查傷勢。
經(jīng)解放軍第23醫(yī)院急診科檢查診斷,郭詠左耳下,臉頰部有一長約4厘米的傷口,傷口內有血泡,傷及肌肉。頭部是否受傷,還需進一步拍片檢查。
13日下午17時,剛剛做完傷口縫合手術的郭詠說,據(jù)實地觀察,“情侶保健品店”處于烏市15小和13中之間,距離兩所學校均在150米之內,過往的中小學生透過玻璃櫥窗可以清晰地看見店內擺放的各種性用品。
新疆記者協(xié)會秘書處副處長,維權部主任王琪趕到醫(yī)院看望了郭詠。他表示,近日內將提起法醫(yī)鑒定,如果構成輕傷害,將對打人者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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