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想招長期工 中介方帶來“暑期工”
□晚報記者 周柏伊 實習生 俞婉濼
“我原本以為,這個暑假能賺點零用錢,鍛煉一下自己,沒想到結果是這樣。 ”昨11點,來自安徽阜陽的大學生王君(化名)拖著自己的行李,帶著滿心的不甘和不舍,登上返回阜陽的列車,此時距他來上海僅僅60個小時。
兩天前,王君跟百余名來自安徽省數(shù)十所高等院校的同學們一起,在大學生聯(lián)盟和南京一家勞務公司的帶領下,從合肥前來上海一家公司進行暑期實習。到了上海后同學們才發(fā)現(xiàn),不僅薪金待遇跟之前所說有很大距離,甚至連住宿都無著落!按笄疤焱砩,百余名同學差點露宿街頭。 ”王君說。
通過面試來滬實習
王君是安徽阜陽人,在合肥一家大專院校讀大一。臨近放假,他在學校的招聘欄里看到 “大學生聯(lián)盟”發(fā)布的一條招聘信息,該信息稱,上海一家電子通訊公司在招聘暑期實習生,包吃包住,月薪2000元。
“這么優(yōu)越的待遇,很讓我心動!睅е@樣的心理,王君跟很多同學參加了一場面試。 “主考官”有兩個人,一個人是主辦方大學生聯(lián)盟的工作人員,另一個人自稱是上海該電子公司的工作人員。很幸運,王君順利通過面試,隨后他被通知,包括他在內的120名同學將于6月27日晚,乘坐合肥至上海的列車,前往實習地。
要工作先簽“不平等條約”
6月27日晚,王君等同學啟程前往上海。陪同他們上路的,還有大學生聯(lián)盟的一名工作人員趙老師。次日清晨6時許,火車抵達上海。 9點左右,同學們被帶到這家位于上海閔行的電子通訊公司。大家萬萬沒有想到,這家他們前來“投奔”的公司竟然鐵將軍把門,沒人接應。
正當大家詫異的時候,幾名中年男子出現(xiàn)了,他們自稱是南京一家勞務公司的工作人員,此次暑期實習活動是由該勞務公司聯(lián)合大學生聯(lián)盟共同安排的,大學生們的實習單位都由該勞務公司聯(lián)系。 “同學們先跟我們公司簽一份合同,然后我們就會安排你們開始工作。 ”一男子揚揚手中的檔案袋。
合同發(fā)到每個同學手中,合同寫明,不管學生與實習單位最后簽訂的月薪為多少,勞務公司都要收取20%的“管理服務費”,月薪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計算;學生們的工資卡統(tǒng)一由勞務公司保管,學生每月支付120元住宿費和100元體檢費,實習期間若有受傷、生病等意外狀況,費用自理。大家一看條款,一片嘩然!疤缘懒耍∥覀儾缓! ”其中一名同學帶頭抗議。在集體反對聲中,勞務公司的工作人員只好暫時作罷。
夜間險些露宿街頭
合同雖沒簽,但體檢必須做。同學們逐一上交100元體檢費、80元車費和30元介紹費,隨后被大巴送往本市一家私立醫(yī)院進行常規(guī)檢查,在大巴上有同學向勞務公司索取所繳費用的發(fā)票或收據(jù),遭拒。下午2時左右,體檢后的學生們又被陸續(xù)送回電子通訊公司。
就這樣,百余名同學守候在電子通訊公司門口,一直到晚上9點!白∷迒栴}始終沒有解決!贝藭r,勞務公司的工作人員提出一個解決方案——帶學生去旅館,但費用由學生們自己承擔,這一提議遭到了大多數(shù)學生的反對。到了凌晨1點,馬路上寂靜一片,席地而坐的學生發(fā)出疑問:“難道我們要一直這樣坐下去? ”一些同學甚至開始后悔來上海。正當學生們不知如何是好時,一名自稱是電子通訊公司的人出現(xiàn)了。他將大家?guī)У搅嗽摴镜牡叵率程,學生們趴在餐桌上度過了這個夜晚。
兩份合同同時簽字
6月29日一早,因為覺得自己“受騙上當”,包括王君在內的一部分同學離開了電子通訊公司,有的投奔上海的親友,有的直接返回安徽。
張躍等一些不甘心的同學們選擇留下,“不管怎樣,我需要一個答案。 ”張躍很執(zhí)著。幸運的是,當天下午,他等來一個較好的消息,電子通訊公司同意接納70名學生進行暑期實習,張躍是其中一名。
但看到公司發(fā)下的實習合同,張躍笑不出來了。合同約定:實習期兩個月,月薪為1200元—1500元,崗位是流水線工人,伙食自理,住宿費為每月120元。 “這跟我們最初應聘所聽到的待遇相差太大了。 ”更讓張躍不能接受的是,即便是這樣一份工作,還有附加條件,就是要簽下勞務公司之前的那份合同!斑@樣一來,我的這個實習真的只剩下 ‘鍛煉自己,積累經(jīng)驗’了。 ”張躍自嘲。
公司:原本想招長期工
記者從側面了解到,該電子通訊公司原本只想通過勞務公司招聘一批相對固定的長期工,根本沒想到來的竟是一批大學實習生。也可能因為這個原因,在大學生來滬的當天,電子通訊公司和勞務公司產生了分歧,導致當晚大學生們無人接待,差點露宿街頭。記者上午再撥打公司電話,總機以必須實名轉接為由,拒絕采訪。而負責本次聯(lián)系大學生暑期實習的南京該勞務公司,其負責人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勞動部門:此做法欠規(guī)范
上海市勞動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葛容琪認為,南京該勞務公司是在南京注冊的公司,資質和業(yè)務范圍應該限于南京,但它卻在安徽介紹了100多名學生到上海實習,明顯超出了它的業(yè)務和資質范圍,做法欠規(guī)范。
來滬的大學生都是大一、大二的學生,還未畢業(yè),并不享有勞動者的身份,因此沒有權利簽署勞動合同。而《勞動法》是針對應屆畢業(yè)生等勞動者的法律,沒有涉及對未畢業(yè)人群的權益保障。上海也不提倡假期外省學生到滬勤工儉學。
律師:大學生應學會法律自保
對于此案,上海金融學院政法學院院長、上海海天律師事務所主任薄海豹律師分析說,大學生尋找實習單位,要對相應單位有基本的考察,不能輕信校園里的一兩則廣告。大學生暑期實習現(xiàn)在在法律上是個模糊的概念,“實習”不定義為勞動法的對象,很多單位鉆法律的空子。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學生更應學會用法律自保。應該與用人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盡管是短期的,也一定要有這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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