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茜
山東臨朐縣五井中學初一學生張繼鑫被發(fā)現(xiàn)死在校園內的一個排水溝里,有學生稱他是因被老師罰站而凍死的。此事經(jīng)媒體報道后,事發(fā)學校的校長和分管副校長被免職。筆者認為,無論是教師對學生的懲罰方式還是有關部門對事發(fā)學校負責人的處理方式,都過于簡單粗暴,暴露了其管理方式的欠缺。
教師總以為自己在校絕對權威不容冒犯。教師對學生不良行為的處罰,是因為學生的行為妨礙了自己預設程序的進行。而許多教師維護這種預定程序進行的方式就是體罰:或打罵、或罰站……面對孩子,每位老師都是強者,體罰對于老師施加于學生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這樣的“教育”對學生卻適得其反。因為其一,體罰可能達到在特定情境中制止某種行為的目的,卻很難轉變學生不正確的態(tài)度;其二,“殺雞儆猴”式的體罰使學生在行為上謹小慎微,時時、事事消極防衛(wèi),害怕教師,使正面的溝通引導式的教育很難實施。教師的工作對象是孩子,是我們的未來。不講究方式方法的灌輸填鴨式的教學方法已經(jīng)被垢病,為何“體罰”這種最原始的“教育方式”卻還最普遍,我們許多教師在教育學生的時候,不會做到或者懶得做到以理服人,最終只能用暴力使學生順從。體罰的普遍存在恰恰說明了我們教師除了教學能力需要培訓外,在管理學生的方式方法上也是有待提高的。
在應試教育模式下,基礎教育成就的著眼點在分數(shù)上,對教師培訓的主要目的也放在教學內容上如何改進,而怎樣了解學生的心理,怎樣能夠成功地引導學生,卻長期被忽略。筆者認為一起起教師體罰學生造成的“慘劇”并不說明我們的教師不愛學生、缺乏師德。而其根源在于他們缺少與學生溝通的能力、缺少科學管理學生的知識。對實施體罰的教師進行懲戒是必要的,但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希望有關部門對此引起重視,像重視培訓基層教師進行教學內容那樣重視教師的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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