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北大實行“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雖然民間質(zhì)疑的聲音多多,但在教育部的力挺下,北大仍然將這一舉措強力推出,頗有一點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氣概,這和當年實行封閉校門拒絕“朝圣”的中學生入內(nèi)、驅逐旁聽學生、拆除有歷史意義的建筑興建五星級賓館等舉措時的氣概如出一轍。日前,北大招生辦更聲稱:“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屬于“增量改革”,是一個“帕累托改進”。(11月18日《齊魯晚報》)
“帕累托改進”(指在不減少一方的福利時,通過改變現(xiàn)有的資源配置而提高另一方的福利)這個詞,北大光華管理學院院長張維迎教授用得最多。在張教授那里,“帕累托改進”簡直是個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裝:腐敗、國企改制、大學高收費,等等,F(xiàn)在,這個筐里又裝進“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這個新寶貝。然而問題的關鍵在于,被北大“欽定”的這39所中學的校長們獲得了推薦權這一福利之后,真的不會減少其他方面的“福利”嗎?我看不見得。
首先,在中學擇校費仍然沒有被取消的大背景下,這39所享有推薦權的中學,在其所在地,就會處于一種高度壟斷的狀態(tài),即便我們假定這些“中學校長能夠真正從國家和民族的利益出發(f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認真履行職責,把那些綜合素質(zhì)優(yōu)秀、學科特長突出的優(yōu)秀學生推薦給北大”,但這仍然會產(chǎn)生這樣的后果:那就是這些中學的擇校費將會被大大提高,否則就不符合市場規(guī)律了。而擇校費的提高,固然是增加了校長及其所在中學的福利,但無疑卻會降低學生及其家長的福利,尤其是降低了那些支付了更多的擇校費,但子女卻最終沒有獲得校長推薦的家長的福利,難道不是這樣嗎?
其次,校長們在行使這一權力的時候,除了受到自己的“良知”、“信譽”、“判斷力”等制約外,并不受其他任何制約,北大如何保障校長們永遠不會腐敗呢?如果校長必然會腐敗,則校長的福利會增加,“腐敗”他的學生家長的福利也會增加,但那些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福利卻會減少,這又算什么“帕累托改進”呢?更關鍵的問題在于,目前中國的中學校長還難稱職業(yè)教育家,“作弊者取消推薦資格”的恐嚇,究竟會有多大意義作用呢?可以換一個地方繼續(xù)做官,何況以北大名額的價格,說不定作弊一次,就今生無憂了呢,這樣高受益、低成本的“弊”,能杜絕嗎?
第三,“校長推薦制”實行以后,不難想見校長官位的含金量將大大增加。由于推薦權是授予學校的,而不是授予某一個校長個人的,我們不難想象這樣的情景:按照官場利益均沾的潛規(guī)則,校長更換的速度將會大大增加,如此一來,則官員群體的福利不斷增加了,而教育質(zhì)量等原本屬于社會的福利,則一定會不斷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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