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遠因抄襲被新疆作協(xié)開除會籍,郭敬明抄襲被法院明令判為屬實,但郭卻拒不執(zhí)行登報向作者致歉,竟還振振有詞:竊書不是偷。大有認為剽竊有理。他的一些渾渾噩噩的粉絲也不辨是非地跟著暈乎,他就是抄我們也看,令人啼笑皆非。
然而,說到剽竊抄襲的劣行,還有比遙遠更隱蔽更高明的主,這種人還被另一層光環(huán)罩著。如一位曾上了美國總統(tǒng)臺桌上的名士,曾公然剽竊他另一位至交文友的文章《高爾基是斯大林的囚徒》發(fā)表在了《清明》雜志上,那位文友發(fā)在網(wǎng)上的文章名為《高爾基——斯大林集中營里最尊貴的囚徒》。當然,此公還不像上述那兩位抄得那么蠢,他還有一些文字功底,還會偷梁換柱,遣詞造句一番,把人家苦讀思索出的命題竊為己有。有人指出這是思想剽竊,辯者卻稱思想怎還會剽竊,只不過是借鑒而已。
但今天細而想之,這些人屢屢成為慣偷,實在是人品文德問題,而不是偶一失足。反觀這些人的剽竊技巧,一是利用網(wǎng)友不能在公開出版物發(fā)表文章的空間,信手拈來,成為自己的妙諦,二是他會在別人公開發(fā)表的文章里,將其觀念移植過去,改頭換面,變換變換遣詞造句的格式,堂而皇之成了自己的。三是他利用別人不懂外語的空間在近水樓臺先得月的平臺上復(fù)制過來?蛇@些人表面上卻以一個以魯迅為榜樣的思想的猛士出現(xiàn)在讀者面前。
對此有論者稱,剽竊分為兩種,一種是文字剽竊,一種是思想剽竊,前者是描眉畫眼地照搬照抄。后者是把別人的思想拿來當作自己的原創(chuàng),這就是一種無恥的行為。有人說思想剽竊不算剽竊,那真是為這種劣行所做的孔乙己式的辯解!任何一個人當然可以接受別人的思想,但不能當成自己的原創(chuàng),吹噓這是自己的思想,這是做人起碼的底線。
有一次,小區(qū)的一水暖工人問我是干什么的,我言是搞文學(xué)的,水暖工不假思索地就道,不是聽說都在抄嗎?水暖工當然不去讀茅盾獎和魯迅文學(xué)獎,也不了解眾多文學(xué)創(chuàng)作者在辛苦地耕耘著,只是隔岸觀火而發(fā)。但這足以警醒文壇了。在社會上,由于假虎照毒奶粉一類的事頻頻出現(xiàn),有著誠實守信的中國人的傳統(tǒng)也面臨著考驗。文學(xué)也一樣,打擊假冒偽劣產(chǎn)品刻不容緩,清除出文壇上的“三聚氰胺”勢在必行。?
(王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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