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上了年紀就容易健忘。這不:連日來,關于山東濟寧300億打造中華文化標志城的爭議一直熱度不減,而發(fā)起該工程倡議書的69位兩院院士也頗受關注。根據名單,記者電話連線了其中的工程院院士何鏡堂,得到的答復是已經記不清是否在倡議書上簽過名。(3月14日《新快報》)
真為何鏡堂院士捏把汗,幸好他簽的不是欠條。我愿意相信,這是因為何鏡堂院士上了年紀,所以才會忘記自己是否在倡議書上簽過名,才會給出如此讓媒體和公眾驚詫的回答。如果是這個原因,我們還能理解:老人嘛,有時候丟三落四、忘這忘那的,也沒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如果不是因為健忘,而是想故意回避記者的采訪,那就讓人擔憂了。
近年來,院士簽字、專家意見等新聞紛紛出現:從退休年齡到國企改革,從法院判案到治理交通擁堵,從景點漲價到圓明園重修……總是活躍著專家的聲音。這是個好事,說明我們的院士和專家們并非兩耳不聞窗外事,也愿意積極為政府決策建言獻策、為百姓民生搖旗吶喊。但同時,我們也會看到一些刺耳的“專家意見”:譬如三峽旅游問題上專家們“不存在壟斷”的意見,在新藥上市中專家們“藥品價格合理”的觀點,還有專家提出的“房地產要漲20年”的觀點……一些不符合實際情況、百姓利益的聲音不斷出現,損害著“專家意見”的權威。
這些偽“專家意見”,是真的能代表專家真實的想法么?我看未必。有些專家之所以出具意見是因為他們正好是某個項目的負責人、顧問;有些專家則更為“實在”,只要有人拿來擬好的意見書便會簽字,當然與此同時也要收取一定數目的“評審費”或者“簽字費”……于是會,當一個項目得到公眾的一致反對時,我們常常能夠看到“逆流而上”的“專家意見”;當一個窮兇極惡的貪官要判死刑時,我們也會看到“刀下留人”的“專家意見”。
何鏡堂院士忘記了自己的簽名,那么其他68位院士呢?他們會不會也忘記了呢?這也并非是不可能的。一些院士和專家很忙,他們不僅要做科研做學問,還要參加這樣那樣的活動和應酬,其中就有有關項目的評審活動。因此,當別人拿來擬好的專家意見時,他們往往沒有時間仔細研究認真分析,也就簽上了自己的大名。中華文化標志城的“專家意見”會不會也是這樣獲得的呢,這值得公眾懷疑:是啊,一個耗資300億的項目,竟然有倡議專家忘記了自己是否簽名,是否同意,這是多么可悲。
“專家意見”功能的充分發(fā)揮,有一個前提,即其結論性意見應當客觀、公正、中立、中肯,專家、學者應當在中立、謹慎、自律的情況下做出結論性意見,專家、學者必須保留自己獨立人格和學術品格,不能無原則地一味遷就某些利益集團的觀點。如果一些專家對自己出具的這些“專家意見”不重視,“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必將導致政府決策失誤、形象工程上馬、公眾利益受損害。
因此,在目前“專家意見”泛濫卻又似乎不可或缺的狀況之下,我們有必要從法律和制度上予以規(guī)范,讓每一個專家們都要對自己的意見負責,讓每一個院士們都記得自己的簽名。(劉義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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