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莊藝術家房產案”追蹤
宋莊藝術家房產案中,前日李玉蘭案進入終審判決階段。北京二中院維持原判,認定藝術家購買宅基地房的不合理性,這也意味著李玉蘭將在90天內騰房。對此,李玉蘭表示自己將盡快就賠償金問題起訴。
李玉蘭:沒解決賠償不會搬離
對于李玉蘭一案,宋莊藝術家表示了關注,“終審結果對我們的影響挺大的,因為這就像多米諾牌效應一樣,”同樣被村民起訴的藝術家楊大味指出,“李玉蘭一案被判合同無效,不是大家期待的結果,之前我們所做的努力都白費了!
楊大味還稱,判李玉蘭一家90天內搬離住所,對李玉蘭來說有失公平,“他們已經賣了老家的房子,又沒有錢買新的居所,到時讓他們住到哪兒?”
李玉蘭表示自己在賠償金問題上沒有得到解決,是不會搬離居所的,“當初我們簽合同買賣房子,他們都能反悔,那現(xiàn)在涉及到賠償金,他們會怎樣,我們必須要考慮到這點。”
律師:應盡快就賠償問題起訴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企業(yè)改制研究所所長、民商法律師錢衛(wèi)清告訴記者,二中院終審判決判買賣合同無效,就意味著要執(zhí)行90天內搬離居所的規(guī)定。不過在執(zhí)行騰房時,李玉蘭可以向法院說明,由于對方還沒有還賠償金,請求法院中止執(zhí)行!艾F(xiàn)在李玉蘭應該做的就是盡快就賠償金問題起訴,”錢衛(wèi)清指出,藝術家買賣宅基地房的案子已不是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因此在判案時應該綜合平衡雙方利益,“現(xiàn)在判合同無效,由此給李玉蘭造成的損失則應該由對方來承擔!
藝術家:怎么維權正在考慮階段
事實上,在李玉蘭案子一審判決后,栗憲庭、方力鈞、岳敏君、楊少斌等315名宋莊藝術家曾聯(lián)名發(fā)出呼吁信,遞給了最高人民法院、北京高級人民法院、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等相關部門呼吁維權。昨日,藝術家王立則向記者表示,“現(xiàn)在我們該做的就是將自己的權利維護了,比如賠償金問題!敝劣谒吻f藝術家是否還會有維權行動,王立則表示目前還沒有具體可行的,而楊大味稱大家也只是正在考慮這個問題。(記者李健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