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設立霸機旅客“黑名單”引發(fā)的爭議仍在持續(xù)。昨天,春秋航空發(fā)表聲明,稱設立黑名單是避免航班連環(huán)延誤的無奈之舉,而作為差異化運營的廉價航空公司,春秋也完全有權選擇拒絕承運霸機旅客。不過,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民法專家并不認同提供公共服務的航空公司有選擇旅客的權利。
春秋 希望黑名單起警示作用據透露,目前列入春秋航空“黑名單”的人超過10名,都是霸機事件中極少數的挑頭者。春秋航空新聞發(fā)言人張磊強調:“春秋航空經過民航總局批準實行差異化服務,票價較低但不提供航班延誤補償,這在旅客購票時就有明確協(xié)議。如果旅客既要廉價航空的機票,又要全服務航空的賠償,春秋航空無法滿足,只能選擇不承運!
記者了解到,獨立售票的春秋航空,與其他航空公司無法達成簽轉協(xié)議,航班不正常時旅客只能苦等春秋的后續(xù)航班,這使得春秋航班正點運營的壓力比其他航空公司更大。而習慣了延誤補償的航空旅客,對春秋延誤后不予賠償的做法也難以接受,因而更容易激化矛盾。
春秋方面透露,開航以來春秋整體航班正點率為83%,略高于國內其他航空公司。列出黑名單是希望對霸機旅客起警示作用,保障絕大多數旅客的順利出行。但如果這些上黑名單的旅客以書面形式承諾不再犯,春秋會將他們從黑名單上刪除。
專家 公共運輸企業(yè)無權拒載春秋航空認為,消費者有自由選擇航空公司的權利,但航空公司也有選擇旅客的權利,因為《民法》和《消法》都明確規(guī)定,商品交易應建立在雙方都有對等的自由選擇權和遵守協(xié)議的基礎上,這才是公平交易。
但在法律專家看來,航空公司的旅客選擇權并不成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涌告訴記者:“一般性的商業(yè)合同買賣雙方是雙向自愿的,但航空公司作為公共運輸企業(yè),法律對其承載旅客的義務有強制性要求,即便旅客有曾經霸機的過激行為,航空公司也不能拒載。”旅客 霸機行為應該嚴懲
在黑名單事件之后,國航、東航、南航等主流航空公司紛紛表態(tài),不會跟進實施黑名單方式。但對所有航空公司而言,愈演愈烈的霸機索賠事件正成為航空公司最頭痛的難題。
一位在首都機場親身經歷過霸機事件的旅客也站到了春秋航空這邊!鞍詸C事件一拖好幾個小時,甚至一天多,趕著辦事的旅客多心急呀。其實警察也在現場,但只要不打起來他們就不管。黑名單的確能讓煽動挑事的人有所顧忌,但要真正威懾霸機旅客,還得從法律上嚴懲!
根據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安全保衛(wèi)條例》和民航總局、公安部《關于維護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班正常運行的通告》,“強行登、占航空器”、“拒絕下機”等屬于危害航空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另據了解,國內航空公司現金賠償方式也助長了霸機索賠事件。國航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些時候航空公司不該承擔責任的也賠,主要是為了息事寧人,避免連環(huán)延誤!睒I(yè)內人士建議,可以借鑒歐美多數航空公司的經驗,盡可能采取購物券、機票等非現金方式賠償,并減少現場賠付。(記者 涂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