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各界呼吁已久的個稅起征點上調問題,已經取得實質性進展,近日財政部和國稅總局起草的有關上調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的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個稅調整有可能超越常規(guī)程序在年內出臺,方案并不像外界討論的那樣,扣除標準應該不會超過3000元。(《廣州日報》12月1日)
自從“國十條”出臺后,提高個稅起征點的討論不絕于耳。不久前,有權威人士透露:從程序上講,短期內調整很不現實,至少年內不會提高。旋即又有專家表示,全國人大已就提高個稅起征點達成共識,有望近期出臺。而具體到數額上,更是眾說紛紜,經濟學家茅于軾認為應該提到8000元;國家信息中心表示應提高至3000元……除了專家學者的議論之外,個稅起征點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的新聞甫出,各大門戶網站的網友跟帖留言迅速飆升。
如此看來,個稅起征點的調整確實備受關注,從800元到1200元到1600元再到現在,每一次醞釀上調都吸引了太多眼球和討論爭議,其中雖有不斷充實的新觀點,但更多的是“翻箱底”或者“口水”表達。這對并非常議常新的個稅起征點話題來說,顯然另有“隱情”——公眾持久不衰的關注熱情足以說明這一點。
個稅固然是一個牽扯到千家萬戶利益的社會概念,但這并不足以支撐公眾持久的關注熱情。相對于個稅,或許CPI能夠更為深刻地影響居民生活,但在去年以來的持續(xù)走高甚至階段性“暴漲”過程中,關于CPI走高的討論逐漸變得無奈而疲勞。所以,在我看來,個稅起征點調整備受關注,除了數字標準之外,還有一直未被滿足的民意在支持公眾的表達欲望。
其實,早在2005年《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并擬將起征點從800元提高到1500元的時候,即有輿論指出:個人所得稅體制改革,不應僅僅關注起征點。實際上,在起征點之外,尚需有一系列制度變革配套。譬如,個稅由單位代扣代繳的征管方式,最容易管住的是普通工薪階層,而對高收入者卻很難有效監(jiān)管,導致工薪層成納稅主力;個稅采取分類征收的辦法,也決定了是否繳稅的主要因素是在何處工作,而不是掙錢多少;個稅免征額是保證公民個人生活和發(fā)展基本需要的部分,所以應該劃定類似于基本教育支出等免稅支出,起征點也應與CPI相掛鉤;由于我國各地經濟發(fā)展不平衡,全國性的統(tǒng)一個稅起征點具有不公平性;納稅記錄能否與公民享受社會保障或者信用體系更緊密結合;收入不透明的高收入階層在現有納稅制度下能否足額納稅……
凡此種種,近年來幾乎在每一次個稅起征點上調過程中,都要被重新提起,但遺憾的是,因為種種原因,個稅制度的完善和改良卻遠跟不上起征點的上調速度,民意一次次沉積并且在下一次起征點調整中被激活。正如有專家所言:“整改制度性缺陷的必要性要遠高于調整個稅免征額!币驗閭稅繳納有著調節(jié)分配公平的立稅本旨,所以個稅收繳有著天然而內在的公平特質,與個稅起征點上調同時,需要做的就是呼應民意。換言之,個稅改革不僅僅是起征點的不斷科學調整,更需要做的是個稅所承載的社會公平性一并成長。(燕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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