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穿人縫,觀景找人空,鏡頭里全是陌生人的笑容”。在剛剛過去的“十一”黃金周里,但凡是出門在外的人,看到的大都是人滿為患的“一鍋粥似的全民運動”。每當黃金周結束,伴隨已經出現的交通擁堵、服務降低等問題的出現,以及可以預見的節(jié)后商業(yè)“間歇蕭條綜合征”,取消黃金周,代之以“錯時休假”或“帶薪假期”成為許多專家的呼聲。
的確,“黃金周”在設計之初,就是作為刺激消費的“GDP推手”出現的。每次的7天長假,也確實曾讓各路商家賺了個盆溢缽滿。但近兩年,黃金周“狂入賬但沒有含金量”的“虛火”實質日益凸顯。一方面,趕集式的旅游和出行透支了各項資源,脈沖式的人流導致了交通癱瘓;另一方面,一次次的血拼造成了零售業(yè)疲軟,數日火爆換來的是長時間痛苦的“賦閑”。更關鍵是,排山倒海式的全民總動員實際上只起到了把社會消費“挖個坑”,換個地兒“堆座山”的作用,平衡下來全年消費總額增量并不明顯。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有效地將假日經濟進行到底成了課題,“小黃金周”、“錯時休假”以及“帶薪假期”都成了備選方案,似乎只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把需求釋放出來。
然而,我們似乎忘了,假期之所以為假期,最重要的是人的休養(yǎng)生息,這既無關某山某水的風光旖旎,也無關一時一地的假日經濟。合理休息天經地義,憑什么追問休假能貢獻多少GDP?一個勁地講究黃金周的“財源滾滾”或“金光漸黯”,只能證明我們的初衷實在是急功近利。而黃金周最大的軟肋不是“人工淡旺季”,而是損害了福利假期本應給人們帶來的幸福感。如果說,合理假期只能以“拉動內需”的名義出現,那么注定會到來的過度商業(yè)開發(fā)只能讓每個人享受到的實際福利大幅縮減,再長的假期,也都成了被磨損的“目的性時間”。
換個角度來看,就像在不少單位,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成了“最終收入”一樣,“法定假期”的“法定”在很多情況下是多數人休假的“保護傘”和“標準線”。雖然“帶薪休假”早在1995年即在《勞動法》中出現,但由于具體實施辦法的缺失一直處于有名無實、無法落地的狀態(tài)。而在社會競爭異常激烈,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員工福利體系與休假機制均不健全的情況下,看上去很美的“帶薪休假”與“錯時休假”,實際上只是停留在紙面上、卻相當難以普遍實現的“自由選擇權”!皫叫菁佟弊鳛閱T工應享的權利和待遇尚未實現,更何談成為黃金周的替代篇?因此,對大多數人來說,即使是倍嘗拉練式的艱辛,也絕不舍得放棄那摩肩接踵的7天,再高強度、再低水平,畢竟也是自己最終能夠得到的“社會福利時間”。
黃金周成“粥”了,是因為對“黃金”的要求“太過”了。什么時候假期真正還原成了與民休息,“帶薪休假”、“錯時休假”有了切實的法定話語權,我們才能跟“黃金粥”說再見。(毛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