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理財合同由產品合約和理財產品說明書組成。一般來講,產品合約在真正購買時才能看到,因此理財產品說明書對投資者的投資決策起著關鍵性的作用。畢竟金融產品帶有一定的專業(yè)性,說明書措辭上難免會有不夠通俗易懂之處,往往不經意間的一個短句,就隱藏有更多的內涵。本文不妨拆解一下復雜產品說明書的“弦外之音”。
關鍵詞1:投資方向和風險等級
以某銀行發(fā)行一款掛構型產品為例,該產品提供到期日100%投資本金保證,掛鉤2只商品——牛奶和小麥,表現(xiàn)以點對點比較計算。如果1.5年后牛奶及小麥表現(xiàn)沒有下跌,可獲取最低18%的投資收益,收益率最高達50%。
回報收益率一定都是吸引投資者做出購買決策的要素之一。但是所謂的收益率是需要一個比較基準的。如果資本市場普遍繁榮甚至出現(xiàn)大牛市,也許50%的投資回報也是沒有競爭性的。但遇市場蕭條,10%恐怕就已經是其中翹楚了。因此,理財產品的收益情況實際上是基于投資環(huán)境和投資方向而言的。需要客觀看待收益率的數(shù)字,冷靜斟酌收益率的所謂高、低。
一般在統(tǒng)一投資期和投資環(huán)境下,可以遵循“風險與回報成正比”的常識,根據(jù)“投資方向”和“風險等級”綜合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比如,該產品在全球資本市場的震蕩市中選取與證券關聯(lián)不大、抗通貨膨脹商品的市場。產品結構設計為保本浮動收益,投資方向較穩(wěn)定,風險等級為中等。
關鍵詞2:保證收益和預期最高收益率
由于銀監(jiān)會頒布的《商業(yè)銀行個人理財業(yè)務暫行辦法》中明文規(guī)定,保證收益理財產品或相關產品中高于同期儲蓄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應是對客戶有附件條件的保證收益,不得利用個人理財業(yè)務違反國家利率管理政策變相高息攬儲。因此,“保證收益”是有附件條件的“保證收益”。附加條款可能是銀行具有提前終止權,或銀行具有本金和利息支付的幣種選擇權等,且附加條件帶來的風險由客戶承擔。因此,且不可將理財當成存款看待。
理財產品宣傳中提及的收益率未嘗沒有浮夸之嫌。投資者需要從幾方面仔細打量這些誘人數(shù)字的含義:第一是預期最高收益率不代表實際收益率,以市場上對以往所有銀行理財產品的表現(xiàn)追蹤來看,達到預期的概率并不高,一切還要視產品投資方向的相關表現(xiàn)及產品的設計情況而定;二是收益率是否為年化收益率,比如一款產品稱18個月可以取得18%收益,折成年收益來講僅為12%,一個文字游戲就會使產品吸引力大幅攀升;第三是應該詳細閱讀產品預期收益率的測算數(shù)據(jù)、測算方式和測算的主要依據(jù),還需關注收益率預測模型中有關外生變量的相關變化;四是投資的幣種引起的匯率損失,投資者有可能要承擔相應的匯率損失,從而削減真正的收益,假設投資的是一款投資美國市場的QDII的產品,即使實現(xiàn)了10%的收益,實際收益也隨著人民幣的大幅升值而應聲縮水。
仍以上款產品為例,該產品的設計結構為如下:
1.若最遜色商品的表現(xiàn)≧50%,投資收益率為50%
2.若最遜色商品的表現(xiàn)﹥18%但﹤50%,投資收益率為最遜色商品的表現(xiàn)
3.若最遜色商品的表現(xiàn)≧0%但≦18%,投資收益率18%
4.若最遜色商品的表現(xiàn)﹤0%,投資收益率0%
因此我們只能說此款產品在到期保本之外,有機會賺取最高50%的可能,但實際收益取決于若最遜色商品的表現(xiàn)狀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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