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須自行申報2006年度個人所得稅,申報截止期限為3月31日。記者昨日從廣州地稅獲悉,目前自行申報的期限已經過半,全市已有超過4萬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了2006年度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即使在春節(jié)期間,納稅人還在家中上網完成自行申報手續(xù)。
據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月13日,廣州市已有超過4.2萬名納稅人向各區(qū)主管稅務機關辦理2006年度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其中在1月15日至1月底期間申報的就有超過1.7萬人。在全市各區(qū)中,天河區(qū)地稅局申報的人數(shù)最多,達到1.1萬人,緊隨其后的越秀區(qū)地稅局則受理了9900多人的自行申報。
天河、越秀等“大區(qū)”自行申報人數(shù)占全市近一半,而外資企業(yè)和外籍人員比較集中的廣州開發(fā)區(qū)也有超過5700人辦理了自行申報。
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應盡快申報辦理個稅自行申報手續(xù),逾期不申報或申報不實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果納稅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如果納稅人不如實申報,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0.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記者 李杉、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