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中盛怡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等4名公司高管集體坐上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他們被指控以公司名義,未經證監(jiān)會批準,非法接受西安3家公司自然人股東的委托,公開轉讓1.3億元原始股。但是這些股票均未能上市,給股民造成了極大損失。
36歲的楊永是北京中盛怡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和他一起受審的還有公司總經理陶洋、副總經理章超以及分公司市場總監(jiān)屈艷芳。案件的第五個被告人因為身體原因沒能出庭受審。檢察機關將指控幾人的案卷材料裝了兩個旅行箱帶到法院,在法庭上甚至用了一整張桌子來碼放。
檢察院指控稱,被告人楊永等5人,于2005年4月至2006年9月間,以所任職的北京中盛怡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分公司名義,未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非法接受西安大東國際數(shù)據(jù)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楊凌生物醫(y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華海醫(yī)療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東的委托,在北京、河北向社會公開轉讓股東所持有的未上市原始股股權。其中銷售西安大東國際數(shù)據(jù)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原始股1920余萬股,銷售西安楊凌生物醫(y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原始股900余萬股,銷售西安華海醫(yī)療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原始股2440余萬股,非法經營數(shù)額共計人民幣1.68億余元。
“指控屬實!北桓嫒藯钣喇斖ト空J可了指控,并要求他聘請的著名刑辯律師錢列陽為其作罪輕辯護。楊永說,2005年很多公司都做未上市股權轉讓業(yè)務,他覺得這里面有商機,專程去了西安“談業(yè)務”!拔衣(lián)系了西安的三家公司,簽訂協(xié)議先通過產權交易所掛牌轉讓股權,公司說個價格,然后授權我們進行轉讓!睏钣勒f,他們曾經讓人去了解轉讓未上市公司股權業(yè)務歸哪管,但得到的答復是不歸證監(jiān)會管理。而他認為,公司的經營范圍有產權經紀,又在西安產權交易中心登記,還拿到了北京市國資委核準的產權經紀資質,公司就應該可以代理轉讓股權了。
就這樣,中盛怡和公司各分公司開始銷售原始股,檢察機關提交的證據(jù)顯示,中盛怡和公司拿到每股8角或1元價格的“原始股”,在北京轉讓的價格在每股三四元錢。轉讓完成后,大部分轉讓款都打進了楊永、陶洋等人的個人銀行卡,然后他們將錢轉給出售股權的股東。中盛怡和公司收取30%的代理傭金,再分配給楊永、陶洋等有股份的負責人。董事長楊永自稱拿到了一百余萬元。總經理陶洋拿了四五百萬。
檢方認為,5名被告人作為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無視國法,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經營證券業(yè)務,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截至記者發(fā)稿時,庭審仍在進行。(記者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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