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南墻也不回頭。在被廣州市天河區(qū)人民法院駁回起訴短短數日后,廣州格力空調再度就“廢標門”一事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廣州市天河區(qū)人民法院去年12月31日駁回起訴的裁定,并責令廣州市天河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繼續(xù)審理原訴訟請求。
被天河區(qū)法院所認定的“不適格被告”——— 廣州市財政局再次被格力推上被告席。
律師:格力上訴仍可能被駁回
1月9日,廣州格力將《行政上訴狀》快遞給法院,在“行政上訴狀”上訴請求一欄里,廣州格力認為天河法院行政裁定無論是認定事實還是適用法律,均有悖于法律,并要求“原審法院依法受理、繼續(xù)審理上訴人在原審中的訴訟請求,并依法作出公正判決”。
在“事實和理由”一欄表述中,格力解釋狀告廣州市財政局的理由:
“番禺區(qū)財政局的投訴處理決定,并沒有認定格力中央空調的投標文件未能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條件和內容,迄今為止,評標委員會也沒有對格力中央空調的投標作出無效或廢標的決定。可是,廣州市財政局的行政復議決定截然不同,明確肯定:‘格力中央空調屬于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和條件不響應的無效投標行為’。”
據法律程序,上訴應該兩三個月會有結果。東南大學法學院張馬林律師說,“格力的上訴仍存在被駁回的可能。”
格力:越級狀告因避利益關系
2009年12月31日,廣州市天河區(qū)人民法院就格力“廢標案”作出裁定,認為廣州市財政局復議決定未改變番禺區(qū)財政局認定的主要事實和證據,并非“廢標案”的“適格被告”,指廣州格力“告錯了人”,駁回原告廣州市格力空調銷售有限公司的起訴。
結果一出,格力代理律師谷遼海向本報表示,將繼續(xù)上訴至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谷遼海坦承,曾經考慮過將番禺區(qū)財政局推上行政訴訟的被告席,但“番禺區(qū)財政局與番禺區(qū)法院兩者之間存在著直接的利益關系!
谷指的利益關系,是法院所有訴訟費用的收入與返回和支出的多少以及法院每年財政經費和財政預算等方面的事宜,均受到財政機關的羈束和制約,且必須接受本級政府財政局的控制和監(jiān)督。
天河區(qū)人民法院以“告錯人”為由駁回訴訟,是“躲過實質性問題,而在程序上做文章。”廣州格力法務經理陳勇說,法院是在確定該案的原告、被告、訴訟請求、證據等各方面都得到滿足的情況下才立案的,“當時我們與立法庭的法官經過電話、當面等多次溝通,才確定了被告。法院出現(xiàn)這樣的情況,在程序上是有問題的!
回應
廣州市財政局:格力就是想出名
廣州市財政局法規(guī)稅政處副處長宋國寶稱,格力是想通過告廣州財政局來炒作,目的就是想出名!安慌赂窳ι显V,法院是公正的”。
宋國寶表示,在番禺中心醫(yī)院采購項目的投標中,廣州格力僅僅是第一中標候選人,并不是說最終就是中標人。他說,番禺區(qū)財政局在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7名專家組成核實小組,經核實小組核實,認為格力的投標文件不滿足招標文件帶*號指標要求。格力產品從一開始就不符合招標要求,所以最終未能成為中標人。
新聞回溯
2008年9月,廣州格力參與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公開競標的番禺中心醫(yī)院“門診樓變頻多聯(lián)空調設備及其安裝”采購項目,并在11月4日以1707萬元的最低報價成為第一位預選中標供應商。
一個月之后公布的中標結果顯示,原先位列第一、投標報價最低的廣州格力被排除在外,而中標的廣東石化報價金額為2151.1887萬元的,其中標金額比廣州格力高出443.889萬元。
廣州格力不服,向番禺區(qū)財政局投訴,要求恢復己方中標候選人資格,取消廣東石化中標資格。格力電器總裁董明珠認為,該采購案中,圍標串標跡象明顯。(汪小星)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