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7日電 因司法考試教材錯誤百出,湖北襄樊一中學退休老教師將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常英等4人告上法庭。
中國青年報今天刊登的一則報道說,筆者11月24日從湖北長久律師事務所王青松律師處得到消息,這位退休教師姓王,今年59歲,是襄樊市第二中學的退休教師。
據王老師說,他當老師時就熱愛法律,曾利用業(yè)余時間幫人打贏過20多場官司,退休后他參加司法考試想拿個律師證。
今年元月7日,他在育英考試書店購買了《國家司法考試復習指南》一書,他用20天時間把該書大致讀了一遍,就發(fā)現錯誤有142條,其中知識性錯誤就有130條,甚至有些法律常識都錯了。
王老師舉例說,該書第363頁有“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表述,有權提起公訴的機關,只能是人民檢察院,而人民法院是我國的審判機關,此句應將“和”改為“向”。
更為嚴重的是,該書還出現了重大的政治錯誤,第487頁有一道任意選擇題,該書答案竟將臺灣也列入“可以作為”國際法主體。
11月8日,王老師將該教材主編常英、中國物價出版社、北京懷柔紅螺印刷廠以及育英考試書店作為被告,告上法庭,法院當日予以立案。(付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