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3日電 中國法學教育界專家認為,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需要的司法考試,應該構筑與法學教育的良性互動關系。
全國近200所高等學校法律院(校)的院、校長們近日參加了在上海舉行的“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學術研討會。與會代表認為,在制度上建立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的良性互動關系,是今后法學教育發(fā)展與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法學教育界與司法考試管理部門應該互相銜接,既要建立有效的人才培養(yǎng)機制,更要建立將高素質的優(yōu)秀人才選拔到法律職業(yè)隊伍中的選拔機制。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中國司法對于法律職業(y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來的法律人才不僅要具有扎實的專業(yè)知識、豐富的社會經驗,而且還要具有應對國際訴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