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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錢莊買賣外匯5億 江門中院開審汕頭走私案 2002年08月16日 19:48 中新網(wǎng)北京8月16日消息:繼審理許鵬展等人走私犯罪集團案之后,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又公審汕頭走私系列案的另一案——連育奇等五人設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5億多元案。 據(jù)羊城晚報報道,此案與本月9日公審的許鵬展等人走私犯罪集團涉嫌偷逃稅款14億余元一案有直接的關聯(lián)。五名被告人連育奇、陳得坤、許烈雄、顏錫隆、顏曉武均是廣東潮陽市人,分別在汕頭許鵬展地下錢莊、深圳顏錫隆地下錢莊工作。在許鵬展集團一案中,檢察機關指控該集團每次走私得手后,所收的部分貨款通過許鵬展負責的地下錢莊非法轉移至國外。地下錢莊已成了“洗黑錢”的非法通道。 此案中,檢察機關指控連育奇等五人涉嫌犯非法經(jīng)營罪。1999年9月,許鵬雁(另案處理)為了轉移走私款項與另兩人合股在汕頭市設立地下錢莊,錢莊平時由許鵬雁的二弟許鵬展負責經(jīng)營。為此,許鵬展招來連育奇、陳得坤、許烈雄等幾名“得力助手”,為購匯客戶非法提供方便快捷的“一條龍”服務。 每天上午9時許,許鵬展在汕頭通過電話與深圳的顏錫隆聯(lián)系,商定當天的外匯匯率,再由許與購匯客戶商定匯率。客戶將境外受益方的銀行名稱、賬號、購匯金額等資料傳真到許的地下錢莊,許再將資料傳真給香港中盛公司的許小潔(另案處理),由許小潔從香港中盛公司在香港銀行設立的賬戶中將外匯匯入客戶指定的境外賬號。與此同時,在汕頭,被告人連育奇、陳得坤、許烈雄等人向客戶收取購匯的人民幣現(xiàn)金,由陳得坤等開車將現(xiàn)金押送至深圳顏錫隆地下錢莊處。顏錫隆取走現(xiàn)金后,將外匯匯入許鵬展指定的香港中盛公司的賬戶。 自2001年3月至8月短短半年間,地下錢莊為曾某、葉某等15名客戶購買港幣共計5.3711億元匯往境外指定賬戶。 庭審中,五名被告人對指控事實和罪名供認不諱。(黃熹 饒新一 丁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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