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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董建華披露選擇十四位問責高官的原則 2002年06月24日 16:39 中新社香港六月二十四日電(記者董會峰)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董建華今天披露了他選擇十四位問責高官的原則。 在禮賓府舉行的記者會上,董建華說,他在選才時,首先考慮的是他們的經(jīng)驗、知識、才干,以及他們在各個政策范疇的專長。同時要看他們對社會有沒有承擔,過往在社會服務的經(jīng)驗,個人品德,團隊精神。 董建華說,他在選擇過程中,見了很多來自各階層的人。從他們中間選出來的這個團隊是最好的。 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董建華說,香港是一個開放社會,有人對個別新任命的官員有批評,是正常的事情。將來,問責官員如有大的錯誤,特別是品格方面,他一定會采取行動。 董建華還表示,大部分問責官員,將在七月一日上任。有些官員可能要晚一點上班,比如出任教育統(tǒng)籌局長的李國章校長,可能首先要在中文大學做一些安排,八月一日才上任。 今天,董建華公布了經(jīng)他提名、中央政府任命的十四位問責高官名單,其中五位局長來自公務員系統(tǒng)以外,從香港商界、專業(yè)界和學術界“空降”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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