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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香:我由一個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淪為邪教徒 2001年08月05日 10:43 山東省兗州市 李維香,女,40歲,文化程度大專,兗州鐵路醫(yī)院菏澤火車站客場衛(wèi)生場工人,1996年開始練習“法輪功”,曾擔任兗州鐵路醫(yī)院菏澤火車站輔導員。 本人自述及控訴: 我是抱著祛病健身的愿望練的“法輪功”,從1996年9月份,我相信李洪志的歪理邪說,誤入岐途,淪為一個受李洪志精神控制,崇拜李洪志的邪教徒。往日祥和幸福的家庭失去了安寧,活潑可愛的孩子完全變了一個人。孩子原本是一個開朗活潑、自尊自強的好孩子,曾因成績突出全面發(fā)展為我爭得了“優(yōu)秀家長”的榮譽,繪畫獲得過國家級獎,可一年多的時間卻變得自卑、冷漠、孤僻,除了拼命學習,終日默默不語,有一天他與我交談時哭著說:“媽,我覺得班上的同學誰都比我強”。我沒有安慰他,反而說“你有一個修大法的媽媽,將來會讓你自豪,你會得到福報的,孩子說:“我不要福報,我要現實,我要幸福的家,我要原來的媽媽”。一年的時間,十五歲的孩子用堅強的毅力承受著外界的壓力和心靈上的痛苦,遠在農村的哥哥弟妹來看我,苦苦哀求,我毫無表情。我父母早逝,小弟弟自小跟著我,姐弟之間有母子般的情感,我出走后,他食不甘味,夜不成眠,整天跑到功友家哭著說:“見了我姐,讓她給我打個電話,只說我很想原來的她。”我的行為給家人造成了痛苦,就這樣,四年的時間,我由一個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淪為一個沒有人性,拋棄親情,貽誤事業(yè),危害國家的邪教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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