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30日電 據(jù)香港明報報道,譚詠麟昨日出席港臺活動時稱日前正式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英皇旗下的八卦雜志《東方新地》于2月及6月兩期中刊登誹謗言論,指他帶領(lǐng)明星足球隊出外參賽時,與同行女伴尋歡作樂。
譚詠麟認(rèn)為有關(guān)報道內(nèi)容淫褻、不道德,令其名譽(yù)受損,要求法庭禁止該雜志再刊登此等言論,并賠償損失。譚詠麟說:“這些不良雜志砌人‘生豬肉’,我會身體力行告到底!打贏會拿一半賠償來成立基金。”
他稱自己沒看該些雜志,只交由公司及律師看。他說:“有些報道當(dāng)笑料,但過了火位就不可姑息!钡χ杏胁簧偎嚾硕颊诠孟⒉涣茧s志,問可會力勸他們都站出來?譚詠麟無奈地說:“是應(yīng)該站出來,但叫我怎樣勸呢!大家的尺度不同,已姑息了很多年了!
提及阿嬌(鐘欣桐)被《壹本便利》偷拍更衣照一事,大罵該雜志敗壞香港風(fēng)氣,非常羞恥,指雜志賺多少錢也沒用,因已成為過街老鼠。譚詠麟認(rèn)為政府一定要立重例,亦提議演藝人籌錢成立基金,幫助受害藝人打官司,他說這樣就能針對全部不良傳媒,而且能幫助圈中所有藝人,他坦言不良報道可毒害年輕人最少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