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畫面上的人叫陳永,為救溺水的同事而失去了生命,四川省崇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調查后,認定陳永的舉動屬于見義勇為行為,然而陳永獲得見義勇為稱號剛滿一個月就被崇州市人民政府給撤銷了。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請看記者的調查
見義勇為先封后撤 亡者家屬要討說法
在崇州市王場鎮(zhèn)東風村,記者看到了陳永年邁的雙親。34歲的陳永是他們唯一的兒子,也是這個家中的生活依靠。從兒子出事到現在已經一年多的時間了,兩位老人還沒有走出喪子之痛的悲傷。
陳永的母親 趙春玉:為我的孩子我的眼淚都哭干了,眼睛看都看不清了。
據陳永的父親回憶,2005年7月的一個晚上,他接到了兒子單位打來的一個電話。
陳永的父親 陳和仁:他們第一句話就說陳永救人出事了
接到這一噩耗,陳永的家人立刻趕往了出事地點。事發(fā)現場就在陳永生前就職的四川創(chuàng)耀旅游保健度假有限公司的附近。
記者出鏡:這條緊鄰著創(chuàng)耀公司的河叫味江河,據目擊者介紹,2005年7月23日的晚上,包括陳永、程鳳君在內的幾名創(chuàng)耀公司的員工就是在這片水域游泳,當時程鳳君出現了溺水的狀況,有很多人看到陳永一直將程鳳君推到淺灘處,后來被另外一名保安救起,而陳永卻再也沒有上來,而且在此后長達十個月的時間里一直下落不明。
當時在正在河邊采砂的吳林目睹了整個事件的經過,他認為陳永如果當時實施自救,根本就不會出事。
目擊者 吳林:他水性比較好,如果他不去救人,她也不會淹死,他救人救得沒勁了就沉下去了。
半年多之后,救人者陳永的遺體才在下游被找到。經過陳永家屬和當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申報,并由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和崇州市綜治辦審核認定,2005年5月31日,陳永的家人接到了由崇州市綜治委下發(fā)的《關于認定陳永見義勇為的意見》,并從見義勇為基金得到了1000元的獎勵。然而就在陳永的父親去勞動部門為兒子申請工傷認定期間,卻意外得知陳勇的見義勇為稱號已經被取消了,這讓陳永的家人難以接受。
陳永的父親 陳和仁:他們說孩子的工傷認定也難以認定,我問他們怎么回事,他們說崇州市政府從6月份就撤銷了陳永見義勇為的決定。
見義勇為的稱號剛滿一個月怎么就被撤銷了,撤銷的依據又是什么呢?
四川省崇州市綜治辦主任 余林:從事實上材料調查取證還不充分。從程序上綜治辦沒有權利認定,我們把政府的權利行使了,因此這個案子看起來程序上和事實上還有些問題。
陳永的家人對此很困惑,一年多來陳永的父母為兒子申報“見義勇為”準備了各種材料,出事當天有六名目擊者證明看見陳勇救人,另外,當時和陳永在一起的同事也出具了書面證明,陳述了事發(fā)當時的經過。而且,當地的187名村民還聯名簽字畫押要求政府確認陳永見義勇為。
綜治辦是審核了所有這些材料,并由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后才頒給陳永見義勇為稱號,這怎么成了“調查取證不充分,未按規(guī)定廣泛向社會征求意見”呢?
主持人:救人者陳永的父親陳和仁說,兒子的死讓他們傷心,政府的態(tài)度讓他們困惑和失望,而被救者的態(tài)度更讓他們心寒。
曾經被陳永奮力施救的程鳳君在長達一年的時間里從不肯與陳永的家人見面,陳家人九次登門請求程鳳君為兒子救人事實出面作證,挽回陳永見義勇為稱號,也始終沒有得到當事人程鳳君的任何回應。
陳永的父親 陳和仁:對這件事情知道現在還是不聞不問,沒有感謝二字,我們的確心寒。
崇州市王場鎮(zhèn)東風村村民:人家失去了生命把你救起來,你起碼要來安慰一下人家的妻子,對老人有份孝心,對孩子有份關愛,這才是正確做人的道德。
按照陳永家人的說法,事發(fā)當天陳永是為救一起游泳的同事程鳳君而死的,那么,程鳳君又為什么不做任何回應呢?記者幾經努力,終于采訪到了程鳳君。然而程鳳君卻始終說她當時嚇暈了,并不知道陳永在救她。
被救當事人 程鳳君:事實就是事實嘛
記者:事實是說你不知道陳永對你進行了施救行為?
被救當事人 程鳳君:這個我不清楚,這些問題請問我的代理人。
程鳳君始終不愿正面回應陳永是否救過她,而事發(fā)當天與陳永一起游泳的同事們在事發(fā)之后沒有多久,便都先后與創(chuàng)耀公司解除合約而不知去向。陳永的家人也因此陷入了困境。如果陳勇的同事們都躲著不出來作證,陳永就很難被認定是見義勇為,那么勞動部門對于陳永工傷的申請將不予認定,陳永生前所在的單位創(chuàng)耀公司也就不用為此拿出幾萬元的賠償,這也就意味著陳永因救人而死,他的家人卻得不到相應的賠償和心理安慰。
陳永的母親 趙春玉:太不公平了,我的孩子是救人而死的,如果政府是這樣的態(tài)度,今后社會上還有哪個來做好人好事,哪個來做英雄?
主持人:陳永家人的遭遇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我們將繼續(xù)關注事件的進展。
(來源:中央電視臺-中國法治報道,記者:徐平 張犁 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