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彩票管理中心原主任李家福在擔任財信總公司法人代表、總經(jīng)理期間,采取簽訂虛假進口貨物合同及內(nèi)銷合同等方法,在省工行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18單,騙取省工行信用證款共計5300多萬美元,折合人民幣4.4億多元,造成省工行實際損失4100多萬美元,折合人民幣3.4億多元。日前,李家福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1995年3月,被告人李家福被任命為財信總公司法人代表、總經(jīng)理、省彩票管理中心主任。時值該公司資金困難,被告人李家福多次召開會議,要求采取多種渠道融資,但效果不明顯。于是被告人李家福找到香港人馬家仁幫忙融資。經(jīng)李、馬兩人多次商議確定,由財信總公司成立多家子公司,以子公司的名義到銀行申請開信用證,財信總公司提供擔保;馬家仁負責疏通銀行關系及聯(lián)系香港方面的公司簽虛假的外貿(mào)合同,在境外將信用證貼現(xiàn)。
為此,財信總公司專門成立了“融資小組”,由該公司副總經(jīng)理兼計財部經(jīng)理曾某任組長,負責開具信用證的所有事務。從1995年下半年開始,財信總公司先后注冊成立了珠泰公司等7家公司,并收購金宇公司、兼并富雄公司。從1995年11月至1996年11月,財信總公司以上述9家公司的名義,偽造進口銅板紙、白卡紙、羅紋鋼等貨物購銷內(nèi)外貿(mào)易合同等開具信用證所需的一切手續(xù)、文件資料和相關單據(jù),向省工行申請開出18單遠期進口貨物信用證,共計金額5300多萬美元。省工行為上述信用證墊付5380多萬美元,折合人民幣4.4億多元,其中4100多萬美元(折合人民幣3.4億多元)無法收回。
法院同時查明,在收購海港花園項目中,馬家仁、李成雄方回扣給李家福800萬元。而李家福為從省工行給財信總公司開信用證“融資”,在財信總公司所控制的下屬公司到省工行開信用證過程中,多次送錢給省工行國際業(yè)務部總經(jīng)理李家祥,共計人民幣200萬元;送給省工行國際結算科科長林群港幣9萬元。此外,李家福還擅自將公司的550萬元借給胞弟李家財做生意,后以48畝土地沖抵債務。
2004年4月26日,李家福被捕,由此揭開了這起信用證詐騙黑幕。
今天,海南中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一審以受賄罪、信用證詐騙罪、挪用公款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李家福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chǎn);馬家仁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李成雄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來源:海南日報;作者:文剛、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