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國淵
閩商在歷史上最為輝煌的階段,應是民族英雄鄭成功和他父親鄭芝龍(福建南安人)率領的海商集團縱橫于東南沿海的明清時期。他們軍商合一,是17世紀活躍在遠東水域的一支以閩南人為主體的強大力量,被當時歐洲人稱為“海上王國”的統(tǒng)治者,成為遠東水域海上霸主。從以鄭氏父子為代表的閩商身上,我們不僅可以看到傳統(tǒng)儒家的“仁義禮智信”,更重要的是在一般中國商人身上罕見的鮮明的海洋開放性、冒險性和超前的國際視野。閩南人冒險重商、開拓進取、勇于突破的人文精神,在他們身上都能得到充分體現(xiàn)。
海洋開放性
鄭成功的父親鄭芝龍稱的上是當時與外商做生意的閩商乃至華商代表。跨洋越海冒險是閩商最大的特點,他們闖蕩全球的歷史顯現(xiàn)出典型的海洋文化特征。
鄭芝龍為福建南安石井人,他很早就和西方人接觸,不但會說葡萄牙語,還受洗為天主教徒,取名Nicolas。鄭芝龍早年發(fā)跡于臺灣(練兵積糧的基地),縱橫臺灣海峽,經數(shù)十年苦心經營,逐漸成為中國東南沿海龐大海上商業(yè)集團的領袖。由于置身于海洋文化的驚濤駭浪之中,他們通過海洋,在與異質文化的交流沖撞之中獲得了頑強的生存能力。
明朝末年以來奉行的海禁政策,大大損害了沿海地區(qū)的經濟和海上貿易。為反抗朝廷海禁政策,鄭芝龍的海上武裝力量經常與清軍發(fā)生沖突。海商出身的鄭芝龍,是沿海地方勢力的代言人,說白了,就是海商要做生意,所以反對海禁。1628年9月,鄭芝龍受了“招安”,后來官至福建總兵。他利用朝廷的委托剿滅其他海盜,獨掌華商海外貿易權,在海上向商船征稅收餉,富可敵國,勢力范圍不斷擴大。在15-17世紀荷蘭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以及英國人眼里,閩商基本上就是華商的代表。
而鄭成功早在1646年三月就向隆武帝提出“通洋裕國”理論,同年十月在勸其父勿降清時又提出“大開海道,興販各港,以足其餉!边@種類似“對外開放”的政策是很有先見之明的。1650年鄭成功取得廈門,終于有了一個開展海上貿易的基地,實現(xiàn)他“沿海地方,我所固有者也,東西洋餉,我所自生自殖者也,進戰(zhàn)退守綽綽余裕”的經濟目標。
勇猛冒險性
閩商生存能力極強,膽識過人,不論多艱難的環(huán)境,都能立足現(xiàn)實勇猛精進,取得非凡成就。
1627年,鄭芝龍從漳浦縣郊向廈門進攻,占據(jù)廈門。1628年受明朝廷招安后,以廈門為據(jù)點大力發(fā)展海上貿易,東南沿海各省的海上貿易權均在其帷幄之中。
15到18世紀,是世界海運和海上兵權大發(fā)展的時期,在歐洲大工業(yè)化以前,歐洲的商人、艦隊差不多支配了世界各大洋和沿海。但是,由于鄭成功集團對軍事技術的掌握,以及大量的商業(yè)資本成功運作進行國際貿易,鄭成功海商集團經濟、軍事實力的形成,意味著他成為企圖建立遠東貿易霸權的荷蘭人的最主要對手。
東印度公司的史料中說:如果公司想存在下去,必須將“一官”(指鄭芝龍)這一根刺從公司腳下拔除。1628年,鄭芝龍的船隊在廈門附近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軍隊發(fā)生了一場海戰(zhàn)。鄭芝龍使用火船戰(zhàn)術,派出深諳水性的船員駕著小船貼近荷蘭人的大船,向荷蘭船丟擲火罐,在小船上縱火后跳船逃逸,戰(zhàn)勝了荷軍。1639年又在湄洲外洋大敗荷軍,荷蘭人從此退出福建沿海。
鄭芝龍與荷蘭人的沖突,其實正是東亞海上貿易主導權之爭。
針對荷蘭人刁難、截捕鄭氏商船,加緊對在巴城及臺灣的中國商人的迫害打擊,欺壓臺灣民眾,鄭成功于1656年頒布了對荷蘭殖民者實行貿易制裁的法令,嚴禁中國商船前往巴城、臺灣以及馬尼拉進行交易。東印度公司駐臺灣長官揆一(Coyett)于1657年五月被迫派遣通事何斌到廈門“送外國寶物來求通商,愿年輸餉銀五千兩、箭桴十萬枝,硫黃一千擔”,并以不再妨礙鄭成功派遣商船前往暹羅、占卑、彭亨、馬六甲及巴林邦等地通商為條件,要求鄭成功解除禁航令。鄭成功這才“遂許通商”,答應恢復與荷蘭人的通商關系。
重視商業(yè)細節(jié)
不管是作為一個海商領袖還是閩南軍政領導人,鄭成功都非常重視細節(jié)。
據(jù)《梅氏日記》記載,即使到了臺灣,鄭成功仍然非常重視商業(yè)細節(jié):“(一六六二年一月二十九日、三十日)晨,我再跟隨國姓爺去鳳梨園的軍營。在渡航途中,他叫我坐在他后面,又交談起來。他問,公司的胡椒都從哪里載來的?收購的價錢是多少?我回答說,是從爪哇和其它很多我不知道的地方和島嶼載來的,至于收購的價錢,因為我沒有擔任過這方面的工作,所以不知道。我一來亞洲就立刻被派來大員,到現(xiàn)在已連續(xù)在這里十九年多了,不過相信,收購的價錢不會很高,因為他們也用胡椒支付船上的人和軍隊的一部分薪水,連船上最年輕的人,每個月薪水之外,也因此可多得約四、五荷盾。他又問,巴達維亞的總督肯不肯跟他貿易來往?他愿意像日本人一樣,給我方的人那么多自由和特權。我回答說,我不知道總督閣下對現(xiàn)在發(fā)生的事情(指收復臺灣)想法如何?他說,我們公司一定要跟他貿易來往,不然胡椒要賣到哪里去!
從這些史書記載中,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鄭成功的經商頭腦。
儒商魅力四射
所謂儒商,據(jù)本人理解,應該是身體力行儒家“仁義禮智信”以及愛國親民等思想。作為鄭氏集團的領導者,鄭成功身上有著鮮明的儒家風范。
首先是仁心宅厚。據(jù)《廣陽雜記》記載,說鄭成功的叔叔鄭鴻逵晚年手腳萎縮,沒法行動,“手足廢不用,夏月必以油入浴桶,通身浸之,安平之人無敢食油,皆以供鴻逵之用也!彼∏樵絹碓絿乐兀碛幸粋金門醫(yī)生說把孕婦肚子里的胎兒取出燒成灰,只有服下這些藥才可治愈,“鴻逵即剖孕婦取胎為藥,未幾死。”鄭成功知道這件事情后,認為叔父為了自身的病痛不把別人的生命當命,非常氣憤,“賜姓殺醫(yī)以償母子之命。”這是發(fā)生在1657年的事,當時金門這個庸醫(yī)的殘忍處方確實害人不淺,鄭成功為那對死去的母子報了仇。
其次是忠孝觀點強烈。他事君以忠,史書上記載很多,此處不再重復。而鄭成功至孝史實卻鮮為人知。為紀念亡母,在廈門用黃金為母親田川氏打造了一尊金像,以沉香木為床,每天早晨晚上敬奉供品上香,“嘗金塑母像,謹祠之,懸以真珠簾!
第三是設智囊機構。深受三國影響、以諸葛亮為榜樣的鄭成功,深知文官人才的重要性。為招納明室遺臣、縉紳,培育陣亡將士后代及死事諸將、侯、伯子侄,鄭成功設置了儲賢館、育胄館。這兩館成為他的重要智囊機構。鄭成功十分重視文教建設。永歷開科粵西,鄭成功資助路費,鼓勵諸生赴考。由于鄭成功以恢復明室為己任,禮賢敬能,明朝遺臣及不愿臣服清朝的文人士大夫紛紛渡海來附,廈門云集了一大批鴻儒學士,一時“島上衣冠濟濟,猶有升平氣象!编嵆晒υ娨矊懙貌诲e,如復臺詩:“開辟荊榛逐荷夷,十年始克復先基。田橫尚有三千客,茹苦間關不忍離。”
第四是忠義觀強烈。深受儒家忠君理論影響的鄭成功,非常反感賣主求榮之徒。1652年,閩浙總督陳錦率數(shù)萬援兵駐扎在同安縣,在牛蹄山被鄭成功殺得大敗。有天晚上,仆人李進忠偷偷溜進陳錦臥室,把陳錦殺了,砍下他的頭,再偷走陳錦的令箭,到廈門鄭成功處領賞。鄭成功對他說,“仆隸之人而皆戕其主,是天下無刑也!毕荣p其功,再以其殺主人,下令“沉進忠于水”,而對他的家屬則給予優(yōu)待和撫恤金。
精明變通
商人最重要的特質是比一般人先看到商機,福建商人的精明也有口皆碑。有一種說法,福建商人會在下雨時帶兩把傘,自己用一把,然后賣一把。鄭芝龍就是這樣精明的一個人。
1627年,福建大旱,出現(xiàn)嚴重的饑荒。鄭芝龍的對策就是將饑民帶到臺灣去耕織。他廣貼告示招募愿意到臺灣謀生的饑民數(shù)萬人,作為地主,他用自己的庫銀分給每個饑民白銀三兩,三個人分給耕牛一頭,然后連人帶牛一起用自己的船運到臺灣。這一招可謂一箭雙雕,既為朝廷解決了福建饑荒可能引發(fā)的動蕩,又把自己在臺灣老巢的勢力范圍和統(tǒng)治實力進一步擴展,增加了財路。凡饑民開墾的荒地都要向他繳租,也就都名副其實地成了他的產業(yè),移民則隨時可以補充到他的隊伍,成為他的兵源。
鄭芝龍曾當過荷蘭人的翻譯,對荷蘭人的情況十分熟悉。之后,鄭芝龍在排除對手,消滅鐘斌、李魁奇,爭當海商集團領袖的過程中,得到荷蘭人的鼎力支持,雙方互動很好,荷蘭人常常從廈門登陸,與內地進行貿易,荷蘭長官還不時興致勃勃地坐著轎子帶著隨從在安海城中游玩。然而,1634年,荷蘭人不但燒毀了不少中國官方船只,也焚毀了不少鄭芝龍的船只,他與荷蘭人反目成仇。在交手中,鄭芝龍屢次處于上風,焚燒了荷蘭人引以為傲的夾板船。在鄭成功獨自撐起復明大旗的時期,他表現(xiàn)出與父親極為相似的互相利用而且日趨強勢的姿態(tài),使荷蘭人對他既畏懼又不得不討好他,以便與其維持友好關系。在雙方交手中,荷蘭人吃了不少大虧。在荷蘭人駐臺灣的長官卡薩寫給巴達維亞總督的一封信中說:“他握有一切權力,完全能夠禁止商人與大員貿易!币淮,鄭成功派到外面的船只被荷蘭人沒收,鄭成功列出清單,要求補償。荷蘭人都給以了積極配合,并表示:盡管國姓爺要求歸還的貨物比實際拿去的多三倍,但是他們不想因為一件小事而和國姓爺爭辯,所以他們擬將貨物如數(shù)歸還。
超前的契約意識
一六六二年二月一日星期三,荷蘭人以荷文寫了條約十八條,鄭成功以中文寫了條約十六條,由雙方代表將已方的條約帶到大員市鎮(zhèn)的稅務所,各按本國的習俗,舉行誓約、簽字、蓋章的儀式,然后互換條約,完成締約的手續(xù)。這是中國有史以來以戰(zhàn)勝國身份跟外國簽的一個最有影響的和約,寶島臺灣終于回到祖國懷抱。
至于交涉內容,鄭成功在第一回合就宣示了他的基本態(tài)度和原則,而且態(tài)度堅定,荷蘭人只好在遵循這些原則的基礎上,盡量爭取一點點利益,這樣使談判的天平向鄭軍傾斜。鄭成功在雙方簽署合約之后,還給荷方的小艇比荷方要求的多了一艘;對荷蘭人平安回到巴達維亞的航行中的各種需要,也都設想周到,盡量給以滿足,充分展現(xiàn)了鄭成功高超的談判能力和超前的契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