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11日電 面對近期被頻頻曝光的科研造假事件,如何遏制成為學界探討的話題。專家學者對《瞭望新聞周刊》表示,為從源頭上完善體制機制和遏制科研造假,建議政府應從三個方面著力。
一是切斷政府官員和科研人員的利益聯(lián)系,消滅腐敗的溫床。
政府撥的科研經(jīng)費要公開,政府部門不參與決定資金流向,只決定發(fā)錢。政府可以有一小部分錢用來調(diào)撥,但大部分應該由獨立的撥款委員會來決定。
專家介紹,國外的科技撥款委員會是個松散的獨立的中介機構(gòu),不屬于政府,不是常設機構(gòu),里面更多的是鑒定專家,對申請項目實行匿名打分。專家是隨機抽取的,誰的分值高給誰經(jīng)費。專家信息是不公開的,所有的評審不留下姓名。工作人員是輪換制,不讓他們在這個崗位上時間太長。工作人員一旦透露專家名單,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屬于犯罪范疇。
二是加強流程的審計監(jiān)管。
大項目必須由獨立的非政府機構(gòu)公正審計。所有項目都要進行過程管理和過程監(jiān)督。專家指出,不能讓學校自己查自己。因為經(jīng)費爭來不容易,如果管得太多,研究者會將經(jīng)費打到合作單位里,學校財務管理不了。為了防止資金外流,學校只好放寬點要求,畢竟這是他爭取來的科研經(jīng)費,而且這是學校的"身外之財",學校往往睜只眼閉只眼。
三是政府應該冷靜看科研熱,不能以搞運動的方式搞科研。
高校科研院所和政府部門要防止假的科研。在推動科研的同時,要緊緊把握實際,不能追求形式。如果是基礎研究,研究成果應該由同行說了算,政府不能插手;如果是技術(shù)研究,政府可以設立制度鼓勵其產(chǎn)業(yè)化,但效果應該讓市場說了算,政府不要越位,更不能為了政績而"逼"科研成果。(楊金志 王蔚 劉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