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1300所高校幾乎都存在學術腐敗問題”、“知名教授涉嫌剽竊抄襲的至少在100人以上,法學界就有40多個”——在新近召開的“如何用法律規(guī)范學術制度”研討會上,一直致力于學術批評、開辦學術批評網站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楊玉圣痛心疾首地說(3月1日《檢察日報》)。
1300所,據說這是目前我國所有公辦高校的數字。這樣的說法,是筆者看到的學界對學術腐敗最直率,也是最具膽識的說法!因為此前,盡管大規(guī)模的學術腐敗現(xiàn)象早已泛濫成災,但學界卻冠之以“學術不當行為”,對學術腐敗向來有點“猶抱琵琶半遮面”的羞羞答答。
承認是好事,但承認只是有限的第一步。如何治理學術腐敗才是緊接著應該思考的問題。對此,《中國社會評論》主編、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鄧正來開出的“藥方”是,他和學術批評網負責人、中國政法大學楊玉圣教授等人商定,將在3月15日聯(lián)合國內100名至150名人文社會科學領域著名教授聯(lián)名發(fā)出倡議書,呼吁從2006年起,高校教授(研究員)不能剽竊抄襲,不能發(fā)生學術腐敗;一旦發(fā)現(xiàn)學術腐敗者,教育部和學校一定要對其進行處理(《檢察日報》2月28日)。
其實“藥方”的不同反映了“把脈”的差異。對出現(xiàn)大規(guī)模的學術腐敗的原因,有人認為學術腐敗“與整個社會急功近利、追求名利的風氣比較盛行很有關系”。有人主張學術腐敗的原因要從體制上去尋找:學術失范的原因在于“大學與政府的關系一直沒有理清,兩者交織在一起”;官本位的學術體制缺乏獨立性,官場的腐敗風氣必然要帶到學術界來,就會導致學術腐敗,而且即使學術腐敗被揭露出來了,也會官官相護……
如此等等的原因,并非沒有道理。但筆者以為,在坦率承認學術腐敗普遍存在的背后,學界似乎還刻意地在隱瞞著什么。鄧正來教授等人呼吁從2006年起,高校教授(研究員)不能剽竊抄襲,不能發(fā)生學術腐敗。這里存在的問題是:為什么要從2006年開始?這是不是意味著在這100名至150名人文社會科學領域著名教授中,2006年前也存在著學術腐?如果存在的話,那么呼吁從2006年開始“不能剽竊抄襲,不能發(fā)生學術腐敗”,是不是意味著這些“著名教授”2006年前的剽竊抄襲和學術腐敗就可以既往不咎了?如果不存在的話,為什么要呼吁從2006年開始?如果這些“人文社會科學領域著名教授”是憑借2006年前的剽竊抄襲和學術腐敗而成為“著名教授”,那么,他們有什么資格呼吁從2006年開始“不能剽竊抄襲,不能發(fā)生學術腐敗”呢?這種“呼吁”,如果不是學界刻意地想隱瞞什么的話,至少表明學界的一種底氣不足。
底氣的不足,有瑞士洛桑國際管理開發(fā)研究院發(fā)表的“國際競爭力報告”為例。報告顯示,中國的國民素質、科學技術和國際競爭力在世界的排名連續(xù)下滑:國民素質由1998年的第24位滑至第29位,科學技術由第13位滑至第28位,國際競爭力由第24位降至第31位。2002年的競爭力排名第38位,2003年降到第44位。另外,我們的頂尖大學北大和清華在世界大學中的排名在200名之外。2000年到2002年,我國最強的6所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南京大學、復旦大學、浙江大學在《自然》和《科學》雜志上總共發(fā)表27篇論文,僅占哈佛大學的6%,劍橋大學的15%,東京大學的20%。學界存在的價值,如果不在于提高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整體文化水平和學術水平,那又是為什么?
還是古人說得好:“知恥而后勇!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 張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