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實名制應用于房產交易環(huán)節(jié)可以抑制投機,既是透明公開的信息可以抑制經濟領域內過度租金理論的現(xiàn)實運用,也是太陽是最好的殺菌劑這一生物學理論在經濟學上的翻版。
近日,建設部發(fā)布通知,將通過購房落實實名制等制度來遏制炒房現(xiàn)象。據(jù)建設部房地產市場處的有關人士介紹,所謂實名制購房制度,主要是預售購房合同、預售登記以及最后的產權證必須是同一個姓名,主要針對預售階段的內部認購、違規(guī)促銷、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炒房行為,以及防止某些人將買房當作洗錢手段而規(guī)定的購房制度。
購房實名制并非新政。其理由有二:一是早在去年5月,建設部、發(fā)改委、財政部、稅務總局等七部委曾聯(lián)合出臺的《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中就已決定實行實名購房制,山東、南京等地也已試行購房實名制;二是房產新政通常專指國八條”、“七部委新政”等宏觀政策,以后各個部委陸續(xù)出臺的一些具體政策,只是新政下的操作細則。
據(jù)中國城鄉(xiāng)建設經濟研究所課題組去年5月的一項研究,采用實名制后,確實對在預售時期轉手交易等投機行為以及房地產商內部人員借機炒作、哄抬房價等有抑制作用。盡管如此,筆者仍然以為,對于以實名制抑制房地產市場的投機行為不可過于樂觀。
首先,這一辦法成本極高而漏網之魚眾多。中國有13億人口,每個人的親友網復雜至極,以他人名義購房可謂輕而易舉。只要回想前幾年股市熱浪中,那些廉價購買身份證開了上萬賬戶用于炒作的券商們,就會理解以運動式的實名方式來進行市場控制,幾乎是徒勞的。如果較為科學、人性地以家庭為計算單位,則信息的處理更為復雜。正因為如此,才有人揶揄說,實名制購房不是政策可以控制的,這是屬于社會意識和道德范疇的事情。
其次,實名制需要與其他措施配套。比如在實名制下,需要對應個人資產的詳細信息以及銀行與稅務部門的信息化處理系統(tǒng),才能使實名制成為有效信息,成為金融、稅務環(huán)節(jié)中的準確的一環(huán)。
而更重要的是,目前樓市泡沫的成因到底何在,各方能否達成共識。按照謝國忠等人的說法,房市泡沫是因為在眾多利益集團追逐短期利益的作用下,使得住房需求超越了國力。按鐘偉的說法,在房地產暴利之上,連結了一串瓜分利益的蟑螂,瓜分規(guī)模每年至少三五千億元級的水平。如今用實名制固然會產生一定的效果,但去除的不過是那些小蟑螂,即那些緊跟大集團的炒房者,至于與那些土地批租、規(guī)劃、銷售環(huán)節(jié)糾纏在一起的龐大的利益主體,實名制恐怕難以觸及。
說到最后,從各方爭議的情況來看,甚至房地產是否有泡沫也不甚了了。目前,由于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住房需求、抑制房價是大勢所趨,各個部門竭力爭先、各自表態(tài)不難理解,這其中也包括了一些前幾年力辯中國房地產健康發(fā)展的部門與人士。一旦壓力略有放松,這股勢力是否會反彈尚不確定。
總之,用實名制與建設透明、公正的信息和信息交流渠道以及建立現(xiàn)代、規(guī)范的經濟體制是兩碼事,不可混為一談。前者是后者的輔助,后者關系到制度性建設,才是根本。有關政府部門應該趁目前互相合作、建立一套科學、完整、權威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的大好時機,結合實名制的推出,完善大致確定的宏觀財稅政策,加以系統(tǒng)調控,而不是以行政手段對利益進行小取小予。實名制可以去小惡但難退大蠹。以為用實名制就可以解決經濟制度的缺陷,不過是眼皮中間見棟梁,見的其實是火柴棍兒。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葉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