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發(fā)布公告,宣布依法罷免原山西省委副書記侯伍杰山西省十屆人大代表職務。
現(xiàn)年60歲的侯伍杰系山西盂縣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先后任呂梁地委組織部副部長、長治市委副書記、陽泉市委書記、省委宣傳部部長、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等職。2004年12月,因涉嫌受賄,構(gòu)成嚴重違法違紀,侯伍杰被停職并立案查處。
10月18日,山西省委召開全省黨員領導干部警示教育大會,通報了去年以來查處的侯伍杰、邵建偉、武保安三起有影響有震動的大案要案。通報對侯伍杰的經(jīng)濟問題作了進一步披露。
那么,身為堂堂省委副書記的侯伍杰,究竟是如何案發(fā)落馬的?
山西“打黑”推倒“多米諾骨牌”
事實上,侯伍杰早在2004年12月即被中紀委專案組“雙規(guī)”并宣布停職。
2004年12月9日,侯伍杰按原定計劃決定率團出國考察。但是,到了臨近登機時,卻被告知“護照有問題”而未能出境。后根據(jù)省委領導的安排,考察團延期出境并由省委另一位領導率團。侯伍杰則被通知回太原參加全省經(jīng)濟工作會議。但是在整個經(jīng)濟工作會議期間,侯伍杰都不曾露面,會議結(jié)束后,有關“侯伍杰出事”的消息開始在機關干部中傳開。
侯伍杰的案發(fā),最先緣于數(shù)年前的山西省黑社會集團案,緣于黑社會頭子李滿林的落馬。
2003年12月15日,被捕兩年后的李滿林,站在了太原市中院的審判庭上。李滿林綽號“三馬虎”,1968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1986年因犯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法院經(jīng)審理認定,刑滿釋放后的李滿林,糾集一些解教人員進行大量違法犯罪活動。另經(jīng)查實,李滿林集團所實施的犯罪,在個案中有明確的組織領導和分工,反映了顯著的黑社會性質(zhì)犯罪的組織性特征。自1991年以來,該組織先后取得并非法持有槍支20余支,持槍作案15起,致一人死亡多人傷殘。
2001年12月,李滿林因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被刑事拘留,同月被逮捕。隨后,其黨羽陸續(xù)被緝拿歸案。
據(jù)檢方公訴人介紹,在李滿林集團的拉攏、腐蝕下,少數(sh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警務人員,淪為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的保護傘,致使該集團有恃無恐,長期在太原地區(qū)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可能李滿林自己絕沒想到會被處以極刑。因此,當他一審被判死刑后,情緒失控,隨即供出為自己多年來提供保護的、時任臨汾市公安局長的邵建偉。
這就好比一副多米諾骨牌。邵建偉的案發(fā),最終決定了侯伍杰的命運。 (來源:光明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