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9日電 由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刊載文章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近日發(fā)表的研究報告指出,中國居民的收入差距自從2003年以來急劇加大,目前已達到第二嚴重的“黃燈”警戒水平,今后五年內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將惡化到“紅燈”危險水平。
聯合國開發(fā)計劃署公布的一組數據也顯示,中國目前的基尼系數為0.45,占總人口20%的最貧困人口在收入或消費中所占的份額只有4.7%,占總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費的份額則高達50%。
文章說,顯然,貧富差距擴大已經引起國內外較為廣泛的關注,成為中國經濟和社會發(fā)展不可回避的一個焦點問題。毋庸諱言,貧富差距拉大是與市場化改革相伴而來的。這種現象的出現具有一定的歷史必然性和合理性,因為在市場經濟建立過程的各個階段,不同社會群體的獲益程度注定是不同的。例如,農村改革起步最早,農民因此成為改革初期的受益者;隨著改革向企業(yè)和城市層面推進,一些抓住機遇的個私經濟從業(yè)者、金融投資者開始躋身富裕階層。
文章認為,當前較為普遍的看法是,中國的貧富懸殊之大已經突破合理的限度(國際公認的基尼系數警戒線為0.4),且有繼續(xù)擴大之勢。長此以往,不僅難以實現共同富裕,還很可能引發(fā)各種社會不穩(wěn)定現象。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許多國家和地區(qū)的經驗,人均GDP由1000美元向3000美元過渡的時期,是社會矛盾的多發(fā)期。中國恰好處在這個階段。決策者不能不對貧富懸殊問題予以高度的重視。
文章說,經濟學家吳敬璉將改革進程中諸多不公平的核心歸結為“機會的不平等”。確實如此,綜觀中國的富裕者階層,盡管不乏憑自己的才智和勤勞致富的個私經營者,但也確有相當一部分人(主要是那些暴富階層)的發(fā)家靠的是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等“尋租”行為。而在國有經濟領域,一方面,一大批企業(yè)和部門倚仗其行政壟斷地位排擠其他參與者,謀取高額利潤;另一方面,更有一些國企經營者和國家公職人員,通過種種不正當手段大肆侵吞國有資產!皺C會的不平等”不僅影響到收入公平。而且首先是由于損害社會公正而損害社會經濟效率(那些效益低下的壟斷行業(yè)就是例證)。
文章分析稱,控制貧富差距,增進收入公平無疑是一項十分現實而緊迫的工作,但在中國仍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總體財富仍需積累的大背景下,當前還不宜急于重新定位效率和公平的關系,而應著眼于如何在“效率優(yōu)先”的同時真正把公平“兼顧”好。這個問題的關鍵顯然在政府。政府必須切實承擔起維護公平這一首要職責,提高效率的任務則交由市場去完成。
文章表示,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啟動了修改個人所得稅法起征點的立法程序,這是一個很好的信號,說明國家已經注意到一些過時的法規(guī)和政策在調節(jié)收入差距方面的“無力”甚至“負效應”。但需要政府去做的事還有很多,尤其是在確保國有資產產權改革的有序推進、打破各種行政性壟斷和建立健全社會保障等方面。
文章同時認為,有必要說明的一點是,有人把市場取向的改革視作導致貧富分化的“罪魁”。對這種一葉障目的觀點,必須予以澄清和糾正。
文章稱,貧富差距拉大固然是市場化改革帶來的一個客觀結果,但它絕不是市場化改革邏輯發(fā)展的必然。世界上許多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并沒有產生貧富懸殊惡化的問題,很多國家都孕育了穩(wěn)定的中產階層。實際上,我們目前的很多問題恰恰是由于市場化改革不到位或有所偏差所致(突出表現在一些政府部門越俎代庖造成利益格局扭曲)。破解之道惟有繼續(xù)深化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政府改革和政府職能歸位,既是市場化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更在根本上決定著改革的成敗。
文章最后說,“把孩子連同臟水一起潑掉”的態(tài)度是萬萬不可取的。建立一個法治、公正、健康的市場經濟,應當是我們矢志不移的目標,這個大方向不容動搖。(車海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