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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準春運鐵路票價指導價(答記者問全文) 2002年01月27日 13:58 中新網北京一月二十七日電(記者王永志)備受關注的鐵路春運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塵埃落定。國務院批準了中國國家計委會同鐵道部修改、完善的“部分旅客列車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方案”,其中軟席上浮幅度最高,達百分之三十五;硬座上浮僅為百分之十五。 國家計委今天發(fā)布公告稱,公布執(zhí)行的方案與歷年春運浮動方案和鐵道部提出的“申請方案”相比,主要在浮動幅度和浮動時間上進行了調整。調整浮動幅度主要是考慮不同收入階層消費者的承受能力和適當補償運輸企業(yè)成本增支的因素;縮短上浮票價的時間主要是從調節(jié)客流的角度考慮。 公告指出,決定對春運期間經過運輸能力緊張線路的部分旅客列車,在客流高峰期票價適當上;對部分客流較少線路和時段的旅客列車票價適當下浮,對節(jié)后需實行上浮票價的列車在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二票價適當下浮。具體實行上、下浮動的線路、方向,由鐵道部根據歷年客流變化規(guī)律確定。 據悉,新的方案規(guī)定軟席票價最高可上浮百分之三十五;硬臥票價最高可上浮百分之二十五;硬座車廂票價最高可上浮百分之十五;節(jié)后需實行上浮票價的列車,在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二下浮百分之十。春節(jié)前五至七天,春節(jié)后十五到十三天,符合上浮條件的列車票價可在規(guī)定幅度內上浮,符合下浮條件的返程列車票價可以下浮。同一線路、方向列車票價上浮時間最多不得超過二十天。具體浮動時間由鐵路運輸企業(y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此外,這次還對暑運、“五一”、“十一”節(jié)日客運和城際客運的浮動幅度作出規(guī)定;同時決定對非節(jié)假日而運輸能力特別緊張線路,即指通過能力利用率達到百分之百的線路,其客流高峰期不能滿足客流需要的旅客列車,票價可實行階段性上浮,其中硬座車廂最高上浮幅度不超過百分之十五,其他席別最高不超過百分之三十。 方案還對學生、革命傷殘軍人優(yōu)惠票價維持現(xiàn)行辦法不變。 國家計委今天發(fā)出公告指出,具體實施方案,由鐵道部按上述原則細化后公布執(zhí)行。 附:國家計委有關方面負責人就公布部分旅客列車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執(zhí)行方案答記者問 部分旅客列車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執(zhí)行方案業(yè)經國務院批準,并已向社會公布。日前,國家計委有關方面負責人就執(zhí)行方案的有關內容和社會各方面集中反映的問題接受了記者采訪。 問:最后確定的執(zhí)行方案與鐵道部提出的“申請方案”和歷年春運實際執(zhí)行方案有什么不同? 答:公布執(zhí)行的方案與歷年春運浮動方案和鐵道部提出的“申請方案”相比,主要在浮動幅度和浮動時間上進行了調整。調整浮動幅度主要是考慮不同收入階層消費者的承受能力和適當補償運輸企業(yè)成本增支的因素;縮短上浮票價的時間主要是從調節(jié)客流的角度考慮。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變化: (1)春運期間,硬座車廂票價的上浮幅度,全列空調車由申請方案的20%下調到15%,下降了25%;普通車(主要是低收入者乘坐的)由申請方案的30%下降到15%,下降了50%。 硬臥票價的上浮幅度,全列空調車由申請方案的20%提高到25%,提高了25%;普通車由申請方案的30%下降到25%,下降了17%。 軟席票價的上浮幅度,全列空調車由申請方案的20%提高到35%,提高了75%;普通車由申請方案的30%提高到35%,提高了17%。 (2)增加了春運期間票價下浮的內容。如在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二,對春節(jié)后需要上浮票價的部分列車票價實行下浮,下浮幅度為10%;單方向票價上浮的列車,返程時票價可以適當下浮等。 (3)春運票價上浮時間,由去年實際執(zhí)行的最長33天縮短到20天。 暑運票價上浮時間,由申請方案的最長62天縮短到30天。 “五一”、“十一”黃金周票價上浮時間,由申請方案的最長12天縮短到7天。(4)取消了“申請方案”中對周末客運票價浮動的意見。 問:國家計委在聽證會后做了那些工作,執(zhí)行方案最終是怎樣確定的,預計執(zhí)行效果如何? 答:根據《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暫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聽證會后,國家計委根據聽證會代表的發(fā)言制作了會議紀要,于1月18日前送達33位聽證會正式代表簽字。為更加廣泛地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在1月12日聽證會召開的同時,國家計委在互聯(lián)網上公布了鐵道部申請方案的主要內容和征求意見的電話、電子信箱。截止16日,共收到電子郵件316份,電話近200個,來信約40封。同時,國家計委委托有關方面的專家對鐵路運輸成本的合理性問題進行了定量分析。聽證會會務組對聽證會代表發(fā)言記錄、會議紀要,各方面搜集到的意見,以及專家的分析材料進行了整理,作為改進、修訂方案的重要參考依據。根據上述意見,國家計委會同鐵道部對申請方案進行了調整和修訂。 在方案的調整過程中,主要考慮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一是考慮到近年來鐵路部門采取了一系列加強管理、分流人員等措施,以及近期燃油價格下降,鐵路運輸成本有所降低,所以總體對上浮幅度和時間進行了較大幅度的壓縮;二是根據聽證會大多數代表和社會各方面反映的意見,對不同席別票價采取不同的上浮幅度。特別對低收入消費者(主要農民外出務工人員)乘坐的硬座車廂票價浮動幅度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下調。三是為充分發(fā)揮價格杠桿的調“峰”作用,適當縮短票價上浮的執(zhí)行時間,并出臺了春運期間部分列車票價下浮的規(guī)定。四是根據聽證會代表意見,取消了“申請方案”中對周末客運票價浮動的意見。 因為這是經過聽證會后第一次制訂實施的政府指導價執(zhí)行方案,實際執(zhí)行的結果還有待于實踐的檢驗。今后,我們將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定程序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執(zhí)行方案。 問:國家計委如何評價這次鐵路價格聽證會? 答:從聽證會舉行前后社會各方面的反映看,聽證會代表和社會各界對聽證會的形式給予了充分的肯定。我們認為,這次聽證會總體上是比較成功的。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這次聽證會產生了很大的社會影響,對普及聽證制度將起到示范和推動作用。二是各方面代表比較充分地發(fā)表了所代表群體的意見,通過各種不同意見的交鋒,對政府價格部門最終價格決策提供了很多建設性的意見,使決策更加民主、科學和公正。三是使壟斷經營者在價格制定過程中由以前的與政府價格決策部門的“一對一”談判,變?yōu)槭紫让鎸οM者,面對市場,增強了壟斷經營企業(yè)的市場觀念和群眾觀念。四是為建立了現(xiàn)代行政制度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公眾對政府決策過程的廣泛參與,并對政府制定公共政策施加影響,本身就是我國民主與法治建設進步的具體體現(xiàn)。同時,聽證會及組織工作都還有需要改進的地方,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完善。 問:國家計委是否會根據社會各方面對聽證會的反映,進一步完善價格聽證制度? 答:從聽證會后各方面的反映看,社會各界對政府價格決策實行公開聽證的形式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也寄予了較高的期望。但這次聽證會是《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暫行辦法》頒布實施以來,國家計委主持舉行的第一次公開聽證。由于經驗不足,在會議組織等方面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社會各界也對進一步完善聽證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設性的意見。例如如何保證會議討論的內容緊密圍繞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如何使專業(yè)性較強的說明材料更加通俗易懂,更方便代表的理解、掌握;如何保證申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如何提高聽證的透明度,保證會議程序更加科學等。所有這些,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地探索,我們準備在今年適當時候,分別召開全國價格聽證工作經驗交流會和理論研討會,以進一步完善價格聽證制度。我們也歡迎社會各界繼續(xù)對聽證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幫助我們不斷改進工作。 問:國家計委對今后的聽證會(如電信、民航)有何考慮? 答:電信基本業(yè)務資費和民航國內航線公布票價水平均已列入國家計委價格聽證目錄。今后,這些價格的調整都將實行公開聽證。具體時間將根據有關方面提出的申請確定。 問:國家計委聽證會后公布熱線電話和電子信箱,都搜集到了哪些意見?消費者主要反映了哪些意見? 答:聽證會后,國家計委共收到社會各界人士以電話、電子郵件、信函方式反映的意見數百份,其中絕大部分是站在消費者角度提出的意見。歸納起來,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聽證會的形式給予了充分肯定,同時對進一步完善政府價格決策聽證制度提出了建議。二是對票價浮動方案提出意見,主要是建議春運票價不上浮或盡量少上浮,上浮時間要盡量縮短,也有一些消費者建議根據不同消費層次旅客的承受能力,對不同席別制定不同的浮動幅度,以保護低收入消費群體。三是對鐵路春運期間客運服務質量下降、買票難等問題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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